2008-11-07

「抗暴」有理,革命「無罪」!

/ 廖東慶

這是一句最有邏輯的話語,和1加1等於2是完全經得起驗證的事實,我們在海外的臺灣人,永永遠遠都不會忘記,2008年11月6日發生在,臺北市的抗暴事 件,同時也為這群勇敢的臺灣人民,獻上最高的敬意!這件彷彿是再版的1979年的「美麗島」事件,30年前的「美麗島」事件是臺灣人民向國民黨政府,要求 落實民主自由及人權的要求,國民黨採取「先暴後鎮」的卑劣的手段,來嫁禍陷害臺灣人民,來爭取民主自由及人權的原始事實,萬萬没想到30年後的國民黨本質 依然没有任何改變,沒變也好,不然牠就不會叫做「國民黨」了!就是因為牠叫做國民黨,而且又是外來的「流亡政權」,牠會出賣臺灣的主權,對牠而言,這乃是 天經地義的事,對牠們來說,這根本不值得大驚小怪,「主權」對牠們來說是十分遙不可及的事,國民黨的高層十個有九個都己經擁有美國綠卡,把臺灣出賣給「中 國」,不但可以立即獲得一筆龐大的美金,可以到美國養老,日後到「中國」又可以享受走「紅地毯」的「紅星」大道,這又何樂不為呢!

但是還留在臺灣的兩千三百萬人,難道注定要眼睜睜,看大批的「中國」解放軍部隊登陸臺灣,控制管理全臺灣嗎?今天不挺身「抗暴」的話,明天就會淪為他國的 「終身」奴隸!四百多年以來,臺灣歷經西班牙、荷蘭、日本及現在中國的殖民式的統治,從來沒有過上好日子,臺灣人民想要「當家作主」,作自己的主人,這根 本一點錯都没有,不過這一切都是要拜「中國國民黨」所賜!從1949年到1988年,「中國國民黨」是以殖民統治的方式來治理臺灣和澎湖,一直到臺灣人的 前總統登輝先生,担任國民黨的總統之後,才下令廢除警備總部,才完全停止濫殺濫捕的「白色恐怖」的年代,2000年臺灣人的陳水扁先生,當上民選總統,4 年後再連任成功,從1988年到2008年,這20年是臺灣有史以來,最民主自由和最重人權的20年,事實能完全證明只有土生土長的臺灣人當上總統,才會 真正落實民主自由重人權的政治體制!「中國人」從來就沒有民主自由的思想和素質,馬英九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在2008年520之後的第二天,由自稱是「純種的中國人」馬英九下令特偵組全面清算鬥爭,前總統陳水扁先生,包括其家人和前朝的政府官員,在這裡告訴各 位,一件很不幸的消息,在20年前消失的「白色恐怖」己經重新披上以「司法」為外衣又重新出現了,己經形成「新白色恐怖」!「中國人」當上總統,不會把臺 灣人民當成是「人」來對待,在「馬統」的眼裡,臺灣人是二等國民,只有「中國人」才是一等國民,享受18叭的優厚待遇,「中國」榮民一個月領1萬4千元, 有免費的居住地方,免費足夠的醫療系統,臺灣老人呢?老了之後,就睡街頭,吃別人奉獻的免費食物,不然就去乞討,生了重病,沒錢就醫就等死,這就是臺灣人 民臨老之後的悲慘情景!「中國人」卻在臺灣人民的土地上,享受殖民統治的高檔次的享受!兩千三百萬的臺灣人民,你們看得下去嗎?這還不是最淒慘?在 1949年超過兩百多萬的「中國人」登陸臺灣,現在「馬統政府」要把臺灣出賣給「中國」之後,日後會登陸臺灣的「中國人」將會是,1949年來臺「中國 人」的10倍以上的人數!

這不是「危言聳聽」!這是絕對的事實!臺灣人民,今天不站出來的話,明日必定會後悔和遺憾一悲子!今天臺灣人民站出來「抗暴」!是因為「馬統政府」要出賣 臺灣的主權給「中國共產黨」,把臺灣變成是「中國」的一部份!臺灣人民挺身而出,對付「馬統政府」賣臺的抗暴理由,在情、理、法,這三方面是絕對的站得住 腳,「抗暴」旣然有理!「革命造反」自然就沒有任何「罪」可言了!

(廖東慶/全僑民主和平聯盟洛杉磯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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