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9

「微笑」的人權鬥士-謝聰敏


(1958台大法律系同窗師生合影(部分))
 Aries | 贊修
2016-09-20


大地註:〈台灣人民自救宣言〉原訂於1964年9月20日發佈。今年為52週年,特以此專文作為紀念。

「微笑」的人權鬥士-謝聰敏◎陳孟絹

在人人自危的白色恐怖年代,為何仍有人甘冒殺頭的危險挑戰獨裁者?

提到台灣獨立運動史重要的文件之一〈台灣人民自救宣言〉,多數人會直覺聯想到彭明敏與神奇的「逃亡」過程,其實起草〈自救宣言〉的撰筆人謝聰敏,即為農民運動興盛的彰化二林人。

家鄉二林的影響
1934年出生的謝聰敏,父母在鎮中心媽祖廟前開設柑仔店(雜貨店)為生。往來村民口中的話家常,陪伴童年時期的他,二林事件、李應章的故事、廟口豐富的生活,謝聰敏就像活在真實世界的《水滸傳》,戰後貪官污吏橫行,俠義之士自成組織為弱勢者出頭的民風強悍社會情境,故鄉景象與書中描述相似,影響少年謝聰敏的人格形塑。重義氣的他,還在彰化中學某次考試中幫同學作弊而遭退學,1952年轉插班到台中一中就讀。

謝氏家族擁有的土地在日治與國府時期遭佔用,而有兩個不同政權但本質相同的體認,也成為啟發謝聰敏政治意識的因素。

多語能力造就多元思考
謝聰敏的「多桑(とさん,日語「父親」之意)世代」,至少通達台灣母語、日文、中文三種語文能力。他憑靠自我訓練及大量閱讀學習語言擴展眼界,像打開奇異旅程的鑰匙,能閱覽各類百科與世界名著,造就他在校成績優異,並培養獨立思考能力。《林肯傳記》影響他在1954年選讀法律系(台大)。

寫作大四論文時,受殷海光影響,思想從左派轉向自由主義,與同學魏廷朝轉找政治系劉慶瑞指導論文,此為人生重要的轉折。期間對政治學思想家拉斯基「民主社會主義」理論感興趣,促使謝聰敏由原本的法制研究轉向政大政治學研究所(1958年考入),在「黨校」鑽研國民黨治理之術。

深入黨國核心
政大以培養國民黨幹部為宗旨,讓謝聰敏進一步認識該黨。他從威爾頓《政治與語言》啟示,開始質疑國民黨的「法統」說;加上聯合國對阿爾及利亞問題的討論案例(法國堅持阿爾及利亞是不可分割的領土),引發謝聰敏研究國民黨在台灣的「法統論」。

他在1962年赴鳳山陸軍軍官學校擔任講師,野心是在此教書10年,打算影響軍官階層的政治思想,後被理化系主任翟恆上將識破他「搞革命」的想法,感到危險、離開。自1964年5月轉到《今日の中國》雜誌社擔任編輯,為國民黨所屬機關。

(〈台灣人民自救宣言〉)

思想啟蒙文件〈台灣人民自救宣言〉
思索1961年蘇東啟案發生時社會的不解,加深謝聰敏投入思想啟蒙工作。他認為戒嚴時期不能說出口的,可以寫下來,透過簡單易懂的小冊子傳布社會運動:國家是為人民謀福利的工具。

綜合以往研讀的作品,威爾頓《國家與道德:政治衝突的探究》著作「國家工具論」觀點,突破國民黨「國家神聖論」。1959年發表的〈康隆報告〉提到「中台國」說法,必要時支持台灣獨立。《水滸後傳》裡梁山泊英雄逃亡海外另建國家的選擇。史明《台灣人四百年史》、馬克思與恩格斯〈共產黨宣言〉等啟迪。

歷時數週完成的〈自救宣言〉初稿約五萬字,熟識的彭明敏過目後覺得很「exciting!」也要加入,並指導叮嚀以「民主」、「自由」、「反共」原則撰寫,修定稿由魏廷朝潤飾、建議宣言的題目,定稿為七千多字,內容簡而言之在提出台灣要「制定新憲法、建立新國家、加入聯合國」的主張。

彭明敏,台大教授,反戰思想、崇尚自由主義;魏廷朝,中研院研究助理,曾拒絕演講歌頌蔣介石與參加救國團。三人共同的特質,是職業掩護、反抗威權的共識與傾向。儘管凡事謹慎小心、不具名進行這場思想教育的革命,可惜仍是在印刷時走漏風聲。1964年9月20日中秋節遭逮捕,接著被判刑。起草的謝聰敏判定10年、彭明敏與魏廷朝各8年。雖未如計劃發出宣言,但警總一直未尋獲的200多張文宣卻流到海外、發酵。

(海外推動台灣民主)

政治犯獄中見聞與救援人權
特務不相信〈自救宣言〉出自台灣人之筆,偵訊時刑求謝聰敏要他咬出其他人。他挺過腥風血雨般侮辱性的「人格解體」刑求,在獄中遇到遭虐的政治受難者,想辦法與他們談話,記錄下其反抗事蹟與政治迫害案件,將研究所時期幫彭明敏作調查研究的口訪經驗運用於此。謝聰敏也在獄中搜集政治犯名單,透過管道傳到國外,要揭露國民黨違反人權的事實。

1969年出獄後,認知政治犯是終身職,決心替人權運動出力,持續關心台灣前途。1970年彭明敏在調查局監視下仍成功逃脫出台灣前往瑞典,使謝聰敏遭24小時嚴密跟監。在此情況下,他被構陷與1970年10月「台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1971年2月「台北美國花旗銀行」爆炸案有關,二度入獄。

因此使他對各情治機關刑求手段、逼供方式有更深刻的認識,被刑求到最高點時,謝聰敏天生的笑臉竟然在「微笑」,時空仿佛靜止。獄中見聞,讓他進一步明瞭特務機關的內鬥,之後還寫書留記錄。

(在國會要求平反政治案件)

為民喉舌追求人權正義
1977年二度出獄,體會政治犯被社會冷漠對待,或面臨當人質的處境。1979年他以商業考察名義出國,台灣卻發生美麗島事件讓他成為黑名單不得歸國。離鄉九年後終在黑名單返鄉熱潮中闖關回台(1988年),冒著回家形同自殺之舉返鄉,並以FAPA總會副會長名義全台巡迴演講「台灣人的外交」議題。

1993-1999年當選兩屆立法委員,致力於「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重視政治受難者的平反。2000年出任總統府顧問,並擔任法務部顧問,追究拉法葉艦疑案。卸任民代生涯後,繼續發表人權相關的學術論文。

回顧他所經歷的人生,展現知識分子的良心與勇氣,不抱怨昔日的苦痛,轉以書寫文章、為政治犯平反做為控訴的戰場,一位帶著笑意的人權鬥士,歷史自會有他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