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7

【影片】《走過風雨望青天》台中新書發表會-杜正勝院士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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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2016-10-17


時間:2016年10月09日
地點: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走過風雨望青天-郭瑤琪冤判八年奇案》台中新書發表會-前教育部長杜正勝院士致詞:
大綱:

1.聽完「郭瑤琪冤案」的事實後,只能用〝天都黑一邊〞來形容此案。

2.關於「郭案」有不合理之處、司法的缺點,閱讀本書之後會更加清楚。

3.「郭案」從學術觀點看,我研究歷史,歷史學家又像判官,判官要判定有罪無罪或史家評論人物事件之好壞,如同〝春秋之筆〞(千秋萬年的大事),都要有根據,不能亂講。

4.歷史是處理過去的、去世的;法院是處理現在的、活的,史學與法學雖屬不同領域但有其共通性即「從證據到結論」(經過推論)。

5.寫歷史論文若沒有證據就無法寫;證據是論述的基本。否則容易被戳破。

6.史學與法學看重直接證據,再來才是間接證據,但間接證據也只能當做參考。

7.史學只研究過去,但法學卻涉及活生生的人及其生命財產名譽,故法學對證據的要求必須比史學更嚴格,顛撲不破。

8.「郭案」並無直接證據;在民主國家物證高於人證,不能只靠人說。

9.史學對證據有一項原則:單一證據無效。(孤證不立)

10.「郭案」只有一個人證(李宗賢),其證據顯示極為脆弱,且證詞反覆不可信。也就是不可靠的證據。這不是立場問題,而是客觀理性的判斷與司法基本態度。

11.法院因「不確定犯意」「實質影響力」判郭瑤琪有罪,何謂「入人於罪」?中國的司法極差,中國傳統上有一種「誅心」(先入為主鎖定目標,卻自以為正義的化身,把你的心殺死),是中古時代落伍的作法,已非現代文明之行為主義。

12.「腹誹」(以個人主觀認定他人嘴上沒講,但心裡這樣想)是另一種惡質的中國文化,影響台灣的司法界甚深。

13.「郭案」毫無對價關係卻被當成證據,那即是無中生有。

14.「採購案」與「促參案」兩者與廠商的互動關係不同;政府採購應避嫌;促參則需多公開鼓勵民間參與。「郭案」應以促參方式為法律基準,法官卻用採購法推論,判決明顯牛頭不對馬嘴,漏洞百出。立足點不對,推案過程也不對,結論怎麼會可信?但司法就是有權可以判人生死。

15.做過民進黨的政務官,都會遇到這種(司法)問題。我也遇過,當年「故宮正館改造案」第一階段跟郭部長有關。現在故宮可消化大量人潮。

16.當年故宮改造案,僅憑一張A4紙,稍有相關人員全無一倖免皆被調查,主要針對我(當時已經在當教育部長),惡意栽贓我跟同僚以公共工程圖利名義嫁罪求刑,全案歷時5年,被求刑者刑期加起來將近100年,最後全獲無罪。每個人都被問「有無長官(杜正勝)指示?」,但每個人都說沒有長官指示。副院長被調去問話,自以為坦蕩,卻當場被拘留兩個月,主祕也被拘留四個月,完全就是司法折磨。當時只要說出「有長官指示」就可以馬上被釋放!

17.我們不僅在為郭部長的個案平反,更為了讓我們國家的司法體系制度文化健全,為了子孫的未來,為了讓台灣成為正常的國家,有正常的司法系統,信任司法,這是目標。

18.2007年梅基耶(Lothar de Maiziere)(東德末代總理)談德國司法轉型正義有三項工作:法治,敎育,勇氣。

19.台灣要做的二項:法治的改革,教育的改造。但政治人物必須有勇氣才能夠完成。不要再說「不干涉」「依法」這樣的話,否則爛蘋果只會繼續爛下去。領導人需有責任感去做司法改革。

20.台灣的司法總是與特定媒體掛勾,惡意釋放不實消息或人身攻擊極盡污辱,即共產黨式「鬥臭」「鬥垮」的中國文化。臭鬥之後就容易打倒,

21.「鬥臭」最厲害的利器:色情、貪污。扁政府政務官飽受(中國文化)政治的鬥爭。

22.政治人物有無貪污應全面調查,運用媒體力量,從馬英九、郝伯村、朱立倫等人的財產也做清算,徹底落實「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法律。

23.台灣目前的法律讓人看不到公平正義,媒體也不公正,台灣人只有自救!

24.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是外來名詞,大家剛開始聽不懂,白話的說就是「清算」,不是國共兩黨那種批鬥清算,而是清清楚楚算出真相。

25.小英召開司法國是會議,若還是講「尊重司法」那些只會令人失望。該改革的是那些司法人員的心態,如此才能決定台灣未來的方向,長遠來看最重要即是教育。心態若不改,就算司改做成結論,也會變成形同具文,擺在那裏好看。

26.許多司法人員意識型態就是要打殺本土官員,而不知真正的法治精神。

26.無論由誰執政,即使有台灣心的政黨執政,民間社會的聲音不能消失,媒體也要擔起(監督)責任。

27.大家要給郭瑤琪部長、彭光輝院長夫婦多鼓勵。因為可能是長期抗戰,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不只是為個案是為大家的未來。


(杜正勝院士隨手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