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
THORBJORN JAGLAND
2010年10月22日
中國的當局譴責諾貝爾獎委員會選擇了劉曉波,這一位被監禁的政治活動家,作為2010年和平獎的得主,正好闡明了為什麼人權是值得捍衛。
當局聲稱,任何人都無權干涉中國的內政。但是他們錯了:國際人權法和標準是超越國家民族的,而且國際的社會有責任確保人權得到尊重。
現代的國家制度是由國家主權觀念演變而來,是確立於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當時,主權是由專制的統治者所體現。
關於主權的思想卻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美國的獨立宣言和法國的公民人權宣言取代了獨裁者的控制,代而起之的是人民的主權作為國家權力的來源和合法性。
這個主權的想法,在上個世紀隨著世界從民族主義轉移到國際主義又再一次有所改變。在兩個災難性的世界大戰後,聯合國成立了,並致力於成員國之間以和平的方法來解決爭端,明確定義了全人類的基本權利的人權宣言。根據這個聲明,民族國家將不再有最終的無止境的權力。
今天,普世的人權價值提供世界各地的絕對多數一個檢驗標準,無論他們是民主與否。一個佔多數的議會,不可以做出損害少數人權利的決定,也無權投票給破壞人權的法律。而即使中國的憲政不是民主,但它是一個聯合國的會員國,也已經修改了其憲法以符合世界的人權宣言。
但是,劉先生的監禁清楚的證明了中國的刑法是不符合它自己的憲法。他被判定的罪行是「散佈謠言、誹謗,或以其他手段來顛覆國家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但是在以普世人權為基礎的國際社會中,消滅意見和謠言並不是一個政府的工作。各國的政府有責任確保言論自由的權利 -- 即便是發表言論者所主張的是不同的社會制度。
這些就是諾貝爾委員會要支持的權利,藉著和平獎來獎勵那些長期堅持保護人權的人士,其中包括了沙卡洛夫(Andrei Sakharov)在蘇聯境內為了被侵犯的人權而奮鬥,以及馬丁路德金博士在美國所爭取的民權。
中國的政府嚴厲批評獎諾貝爾委員會一點也不令人驚訝,它聲稱委員會非法干涉其內部事務而且在國際的眾目睽睽下羞辱它。相反的,中國應該為它自己已經強大到足以成為辯論和批評的對象的而感到自豪。
有趣的是,中方的政府並非唯一批評諾貝爾委員會的人。有些人說,頒獎給劉先生可能實際上會讓在中國主張人權的人士的處境更惡化。
但 是,這種說法是不合邏輯的:這種主張所得到的結論是,我們要促進人權最好是保持沉默。如果我們對中國保持沉默,誰將會是下一個國家去要求他們的人民保持沉 默和不被干涉的權利?這種做法將使我們趨向削弱人權宣言和人權基本原則的路徑。我們絕不能也不可以保持沉默。任何國家都沒有權利忽視其國際社會中的義務。
中國對自己在過去20年來的成就,絕對應該感到自豪。我們希望看到這樣的進展能夠繼續下去,而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把和平獎頒獎給劉先生。如果中國要推進與其他國家的和諧相處,成為一個維護國際社會價值的重要合作夥伴,首先它就必須給予其所有公民自由表達的權利。
一個人僅僅因為他表示自己的意見就被監禁11年,這是一個悲劇。如果我們要走向諾貝爾先生所說的國家之間的友愛,那麼普世的人權就必須是我們的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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