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2

流亡政權與台灣地位

﹝李筱峰專欄﹞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一句「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引來藍營和統媒一陣鬼哭狼嚎。然則,蔡英文說錯了嗎?

請回到六十一年前的歷史場景: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九日,正當南京的國民黨政權面臨共產革命而搖搖欲墜之際,盟軍統帥 麥克阿瑟表示:「台灣現在還不是中國正式的領土,因此南京垮台後,中共不能進入台灣,美國將協助台灣人獨立,並將提交聯合國決 定。」(見1.19香港大公報東京航訊)。同時美國也警告國民黨,「盟軍總部對台灣仍有任務,故南京可遷都廣州,不能遷台 灣」(1.19.路透社南京電)。

就在這一年,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政府開始敗走,果然先退到廣州,繼而北走重慶,最後才不得已於十二月逃入台灣。

台灣原本不屬中華民國,不信可看中華民國憲法前身《五五憲草》(1936.5.5)所列的中華民國「固有疆域」,並不包括台 灣。終戰後的台灣,只是由國府軍隊代表盟軍進行的暫時軍事接管地,而非中華民國正式領土。這個事實,可以從一九四五年十月 廿五日在中山堂的受降典禮台上掛出的中、美、英、蘇四國國旗及四國領袖肖像看出(表示不是中華民國單獨受降)。台灣的地位 有待盟國與日本簽訂和約決定領土的轉承才能確定。無怪乎,蔣介石在一九四九年初會給陳誠如此批示:「台灣在對日和約未成立前,不過是 我國一託管地帶性質」(一月十二日、十三日陳誠日記)。

偏偏對日和約來不及簽訂而中華民國卻在大陸上結束!國民黨政權頂著「中華民國」的名號,敗逃到地位尚未確定的台灣。美 國原擬放棄這個腐敗的政權,卻因翌年韓戰爆發(1950.6.25),而重新考慮支持退到台灣的國民黨政權以對抗共產世界。為了防止 中共入主台灣,杜魯門總統重申台灣地位未定的主張─「台灣將來的地位,必須等待太平洋安全恢復、對日和約的締結、或聯合國的考慮」。

對日和約終於在一九五一年於舊金山簽訂,翌年又簽台北和約。後者是彌補前者(沒有中華民國代表參加)之不足。但兩 約皆只要求日本放棄台澎,而不言明台澎領土的歸屬。無怪乎一九五四年美蔣簽訂共同防禦條約之前,美國總統艾森豪與國務卿杜勒斯又重 申:「台澎的法律地位絕非中國的一部分」、「作為對日本的主要戰勝國,美國對於日本以前佔領的這些島嶼(指台澎)應擁有發言權。」

確定台灣不屬中國之後,一九四九年底中華民國政府敗退來台就是如假包換的「流亡」(而非「遷都」)。這次的流亡, 可以用蔣介石的話來說明:「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滅亡了,我們今天都已成了亡國之民」(1950.3.13 <復職的使命與目的>演講詞),既然已經亡國,離開其已經滅亡的國土,不是流亡是什麼?

國民黨政權於一九四九年底流亡到台灣,是舉世皆知的常識。世界上所有敘述這個事實的英語著作,如果不是用 exile就是用escape來形容。這不是流亡、逃亡之意嗎?試看最具權威的大英百科全書(Britannica encyclopedia)如何介紹蔣介石,原文如下:「soldier and statesman, head of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in China from 1928 to 1949, and subsequently head of the Chines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in exile on Taiwan」後面一句講得夠明白,蔣介石是「流亡在台灣之中華民國的領袖」。

流亡來台沒有關係,如何落地生根本土化才重要。若一味否認歷史常識,不僅無知,而且無恥!

(作者李筱峰現任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http://www.jimlee.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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