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4

吳敦義朝貢成功,2016 準台灣區長?

/ Rainbow | 贊浬
2012/04/04, Wednesday

(video source: FTVCP
昨天台灣記者欲趨前採訪參加博鰲論壇的台灣準副總統吳敦義時,竟遭中國警衛局粗暴奪下記者證並強行帶走。還好同行的台灣記者群起保護記者同行。這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以下幾點:

第一:中國不是一個新聞自由的國家,更不是一個尊重憲法的國家。面對在民主國家政治人物受到第四權新聞權監督猶如家常便飯時反應失當。當中國面對自由世界指責其沒有新聞自由、出版自由與言論自由時,中國官員便一副別拿你的標準衡量我的世界的嘴臉,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三十五條中清楚規定新 聞自由部分(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而這種宛若土匪,不尊重新聞言論自由和自己訂定憲法的國家,台灣的民選準副總統竟以" 下臣晉見上朝天子"的奴才姿態參加博鰲論壇,可見吳敦義此中國行確實是為了證明日前吳伯雄面對胡錦濤時所提"一國兩區",把台灣的主權出賣。

第二:台灣將淪落到無法落實世界人權宣言的國家。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人人有主張及發表自由之權;此項權利包括保持主張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經由任何方 法不分國界以尋求、接收並傳播消息意見之自由。」中國不是一個尊重人權的國家舉世皆知。吳敦義在台灣記者受到中國粗暴對待後沒有抗議,更無任何評論,但可 別忘了吳敦義的頂頭上司──馬英九,你在2009年可是簽署兩項人權公約!

在自由的國家,政府的任何施政和言論受到第四權的監督,自士林文林苑強拆事件中蘋果動新聞記者被警察強制拉下阻斷記者採訪拍攝,與大白天警察用手電筒照射 記者攝影器材,台灣在新聞自由尺度限縮上越來越像中國。有一天台灣的記者被警察扯下記者證且毫無理由被強行帶走的日子,應該不會太遠。
無主無國之民,乃步步滅亡,彩色速轉成灰。人間煉獄,隱然成形,血腥之來,剎那之間,何可逃?何可遁?(228台灣神太上真經 第三章 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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