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阿扁總統的龍潭購地弊案和買官案迅速 判決定讞之後,已經兩個晚上睡的不安穩。阿扁被判有罪一點也不令人驚訝,他的這些案子從一開始的不起訴就羈押、中途換法官、檢察官和法官在司法節的慶祝會 上演短劇恥笑阿扁、偵辦期間頻頻對媒體放話、連念過法律的總統也要出來說司法應當符合民意的時候,如果在這種鋪天蓋地的國家司法機器的玩弄下,阿扁還不會 被判有罪,那大概是慧星要撞上地球的日子了。
真的,讓國際學者和政界人士寫了五封以上的公開信批評的台灣司法,確實是像「袋鼠法庭」。也難怪連馬英九的哈佛老師孔傑榮,也把台灣司法評價為跟「馬戲團」一樣胡鬧。
事 實上,真正讓我難以入眠的原因,並不是判決的結果。這些人心中對台灣本土派人士的恨意早就不是什麼秘密了。但是,看到這些司法人員把台灣過去二十多年來一 點一滴建立起來的民主和制度,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像骨牌一樣推倒在地,我的心理深處突然有很深的恐懼。我的國家台灣是不是會就這樣被中國國民黨給推倒? 因為,一個好政府最穩固的支柱就是不偏不倚的司法。
讓我們暫且不談阿扁總統是否有罪的議題,靜心想想看過去這一陣子司法事件的發展:
阿扁總統的二次金改案在11月5日被判無罪。
馬英九先生表示他不會對個案發表意見,但數度強調司法不應偏離民意;9日晚間並在總統府宴請司法院正副院長等人時大談二次金改案。
國民黨高層會商決定在11月22日發起「反貪腐、支持司法改革」的遊行。
國民黨立法委員10日揚言要刪減台北地方法院的預算。
最高法院沒有把案件發回高等法院受理,11月11日直接定讞阿扁總統的龍潭購地案。
國民黨表示仍會在11月22日遊行,但是「反貪腐」可以拿掉了。
看來,國民黨的高層已經滿意了。
就算您是藍營的支持者,這款的發展,如此的司法,這樣的中華民國政府還是讓您很滿意嗎?
先前的這一句「一個好政府最穩固的支柱就是不偏不倚的司法」並非本人的原創,這是延伸來自美國的總統喬治.華盛頓的雋言。去年我們在紐約市參觀的時候,發現了這一句兩百多年前,華盛頓在信裡面寫給當時美國司法部長Randolph的一段話以及他超越時代的睿智。
事隔一年半再去閱讀這一篇舊文,心理的感觸是有增無減,心中的恐懼更是如影隨形。少了獨立公正的司法支柱,我的國家已經搖搖欲墜了。到底還有多少台灣人沒有感覺到我們腳底下的搖晃,是比任何地震還來得可怕呢?
一個好政府最穩固的支柱
(2009.4.7)
前幾天跟老公去了一趟紐約,在橫越曼哈頓的佛利廣場(Foley Square)時,經過了位居中央街60號(Centre Street, Manhattan) 的紐約最高法院。這個New York County Supreme Court雖然有「最高」兩個字 ,但請不要把這個法庭跟美國國家的最高上訴法院混為一談。
這一棟古羅馬風格的建築物可能是世界上最容易被認出的法庭,令人印象深刻的門面在好幾部有名的電影內都出現過,例如「教父」、「12個憤怒的陪審員」、和「第34街的奇蹟」 ,此外在美國很受歡迎的法庭電視連續劇「法律與秩序」(Law & Order)中也有數不清的亮相的機會。
當我們站在廣場上欣賞這棟由波士頓的建築師Guy Lowell在1913年的比賽中獲勝的作品時(建造日期是1919年至1925年),發現在最高法庭正面的十支大圓柱之上有一句雕刻在花崗岩上的箴言:「真實的執行司法是一個好政府最穩固的支柱」。
“The Tru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is the Firmest Pillar of Good Government”
雖然我們是Law & Order的忠實觀眾,但從來沒有在電視螢幕上注意到這一句發人深省的話,所以回來以後上網查了一下資料,才發現這其實是來自喬治華盛頓在1789年9月 28日寫給當時美國司法部長Edmund Randolph的一封信。更有趣的是,一直到2009年初才被發現這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句子裡竟然有錯字,因為華盛頓當初使用的字是「適當的」 ,而不是「真實的」。 所以原文其實是﹕「適當執行的司法是一個好政府最穩固的支柱」。
“The Du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is the Firmest Pillar of Good Government”
這個超過80年但沒有任何人注意過的錯誤,是在今年的2月16日經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的「揭發」,剛好趕在喬治華盛頓的生日2月22日之前才見世的。甚至紐約市以及高等法院也都不知道這個「改寫歷史」的事件,一直到紐約郵報跟他們通知才知情。而郵報的根據,是一份在華盛頓特區的美國國會圖書館和國家檔案館內的百年歷史的文件(見下圖)。
喬治華盛頓給司法部長的信的第一段是這樣說﹕「我深切的相信,適當執行的司法是一個好政府最穩固的支柱,因此我認為司法部門最初的安排和作為對我們國家的幸福是不可缺少的元素,也是政治制度穩定的基礎;因此,選擇最適合的人來闡述法律和執行司法,一直是我向來不變、也急切關注的問題。」
即 使當初的這位彫刻師拼錯了華盛頓的這句名言,他的這個想法對今天的司法制度仍然是一個激勵和挑戰,也為美國人民和社會公平正義的追求提供了不朽的基礎。上 了這堂歷史課之後,我們的感慨真的是非常的深:如果喬治華盛頓可以在兩百多年前就可以有這樣的思考,也難怪去年會有二十幾位國際學者會發表那麼多封的公開 信來挑戰驅政府的司法系統和公正性,甚至驅長在哈佛的老師也以「馬戲團」來形容台灣日前的司法行事和人員。而這難道不是所有台灣人要共同承擔的恥辱嗎﹖
我想,司法並不是只有在法院裡面的事,這是每天可以發生在我們所有人的生活裡面的一部份;華盛頓作為一位睿智的開國元勳真的是名符其實,因為「適當執行的司法確實是一個好政府最穩固的支柱」。
參考資料:
2.【外電】給台灣總統的公開信(之一)
3.來自維基百科對「袋鼠法庭」的解釋︰
袋鼠法庭或者袋鼠審判 (Kangaroo Court, Kangaroo Trial) 是一個英文獨有的名詞,用於一些被人認為是一個不公平的法庭審判或者裁決。在一些發展中國家,法律精神沒有已發展國家的法律精神強壯,所以,在那些國家,法律裁決通常都沒有把公平裁決放在眼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