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蘇勳璧
201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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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與水----我的雙親 蘇東啟和蘇洪月嬌(貳)
山與水----我的雙親 蘇東啟和蘇洪月嬌(貳)
B、壓不扁的玫瑰—我的媽媽蘇洪月嬌
一、媽媽娘家和鄉親的恩情
阿公(外祖父)家很有錢,整條北港鬧街都是阿公的店舖,媽媽是阿公的大女兒,阿公是屬於捨得花錢的父親,還特地為媽媽蓋\\\了一座花園,所以媽媽小時候是過得如同女皇般的優渥。
爸爸出事時,阿公的生意,因客人害怕不敢光顧,被迫沒辦法經營,但家裡五個小孩怎麼辦?爸爸的兄弟們認為應該送到孤兒院去,若不是阿公不計較的收留與照顧,我想我們的遭遇,一定會非常的難以想像,這點阿公、阿嬤和阿姨算是對我們非常的好。
小時候在阿公家,稀飯或麵煮好後不能馬上吃,要放到膨脹後才能吃,所以,我的印象中不是常常沒有東西吃,就是常常感到吃不飽。
有一次,阿公、阿嬤實在沒有辦法照顧我們了,要把我們拆開來一個個的分送到阿伯家,阿嬤用大花巾包裹衣服打包,等待阿伯來帶我們走的時候,剛好媽媽從獄中寫的信到了,媽媽說:「小孩子們已經沒有爸爸媽媽了,不可以再讓他們彼此分開。」,所以,我們四個女孩才沒有被帶走,只有大哥被帶走。
那時候,會有鄉親偷偷在半夜把青菜、地瓜什麼吃的,擺\\\在阿公家後門,有一次有人送了一袋米,那時米的價格很貴,所以,阿嬤一直合掌向天拜拜。
北港鎮上有兩間戲院:振興戲院和大復戲院。兩個戲院老闆都對我們很好,去看電影都不用錢,尤其是振興戲院。姊姊天天帶著我們看電影,一部片子重複天天看,完全不收錢,他們用這樣子的方式照顧我們,我常在想,或許\\\是因為這樣,所以我們在當時沒有變成野孩子,沒有變壞。
二、 壓不扁的玫瑰(一)—四捉三放
媽媽被四捉三放,第一次被抓三天三夜,第二次被抓七天,第三次也是七天,然後第四次被抓,再出來已是兩年後了。
第一次媽媽被捉,是爸爸被抓的那天晚上,憲調用強光直照著媽媽的眼睛不讓她睡覺,疲勞審問三天三夜,憲調處有兩種人,一種扮黑臉,一種扮白臉,交叉用心理戰術詢問,憲調偽造文書說有搜到武器、名冊、槍枝,然後叫媽媽簽字承認。媽媽被強光直照眼睛後,她的眼睛從此經常不舒服會流眼淚\\\,長期要點眼淚\\\水。
媽媽被抓時,他們帶媽媽去看那些同案的人,看他們是怎麼的被刑求,因為施刑的人很殘忍,所以被刑的人也叫得很淒慘,叫媽媽站著看,威脅媽媽要招供,不然就要向爸爸用刑。媽媽當時心裡非常掙扎,天人交戰,月事來了,但憲調不理她,就一直這樣子的疲勞審問,甚至威脅說:若爸爸被判死刑,是媽媽害的,如果招供,他們保證爸爸一定沒事,如果不招供,不讓妳回去照顧小孩,小孩會變成沒有父母的孤兒。憲調用盡一切方法威逼,又用爸爸來套媽媽的話,媽媽那時總是告訴自己,絕對不能崩潰,如果她不夠堅強,爸爸就可能永遠回不來了。
媽媽說:「前兩次被他們抓的時候,都儘量的和他們配合,有就說有,沒有就說沒有。但是我極力和他們配合,他們卻用栽贓的方式來對待我…」。被捉第三次後,媽媽告訴自己一定要堅強,不能夠再流眼淚\\\,她已經沒有悲傷的權利了,她必需要很堅強的去營救爸爸,不然爸爸會救不出來,並且要為整個台灣來做事,那次媽媽就下了這樣的決心。所以,第三次出來後,媽媽的動作變大了,跑到監察院、立法院、國民大會、青年黨、國際特赦組織、日本台獨組織等去陳情,甚至向國外媒體求救,希望能替爸爸爭取到一個公平審判的對待,她只要求這樣子而已,你不可以連一個公平審判的機會都沒有,就說人家是什麼惡劣分子。
當時,任職法新社袁景濤記者不畏强權,幫忙刋載”蘇東啟案”,所以,引起歐洲和美國等國際關注,後來案子才有改判機會。袁景濤記者也因此事受累,被判刑十五年。
媽媽判刑兩年理由是: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民主國家法律不會要求太太去檢舉先生,那跟共匪紅衛兵有什麼不同?更何況這是莫須有的罪名,當時,李萬居也在省議會提出質詢,要求應該要把蘇洪月嬌放出來。
三、 壓不扁的玫瑰(二)—國際人權組織台灣救人的先例
1962年”蘇東啟案”有三個人被判唯一死刑。依當時慣例,政治犯被判刑後,如果敢再上訴,叫作不知悔改,就會加重刑期,無期上訴會被判死刑,死刑上訴後馬上會被槍斃。可是”蘇東啟案”經過媽媽奔波努力,讓三個死刑犯被改判為無期徒刑,”蘇東啟案”的死刑判决和更判為無期徒刑,都是由非具司法身份的蔣介石親自簽判的。
”蘇東啟案”使著國際人權組織開始注意到台灣的人權問題,”蘇東啟案”也是國際人權組織在台灣營救政治犯的先例,也是戒嚴時期蔣介石唯一的一次改判。
媽媽的一生當中,開創了台灣很多個第一的先例,這只是其中的一個例子。
四、 政治孤兒
爸媽被抓的那一天,我完全沒有印象,都是聽姊姊跟我講的,我小時候的記憶,是從媽媽回來後才有,她回來前全部是空的,一片空白!後來才了解到,我是故意去忘掉那一段記憶的,我們六個小孩都不太敢主動去談過往情事,但即時如此,我想我是家裡受到傷害最小的,因姊姊們把我照顧的很好。
為何我會說我是我們家受到傷害最小的,因為當荷槍實彈憲警搜查時,媽媽急著看憲警到底搜什麼東西,我們小孩子那時候在那裡?我聽姊姊說我們都只能站在樓梯間的轉角處,因為在大肆搜查,沒有地方可站,大姊、二姊把我護在最裡面,我那時太小了,對這一幕恐怖印象不是那麼深刻,但我想:大姊、二姊在那種情況下,一定在她們內心深處留下很大恐懼。再來就是上學後,只要有人打我或是丟我石頭(我不曉得他們為什麼罵我是殺人犯的小孩),大姊一定會衝出去跟他們打架。所以,我永遠都是被保護的。因為這樣,我認為我雖是最小的,受到的傷害是最少的。
B、壓不扁的玫瑰—我的媽媽蘇洪月嬌
一、媽媽娘家和鄉親的恩情
阿公(外祖父)家很有錢,整條北港鬧街都是阿公的店舖,媽媽是阿公的大女兒,阿公是屬於捨得花錢的父親,還特地為媽媽蓋\\\了一座花園,所以媽媽小時候是過得如同女皇般的優渥。
爸爸出事時,阿公的生意,因客人害怕不敢光顧,被迫沒辦法經營,但家裡五個小孩怎麼辦?爸爸的兄弟們認為應該送到孤兒院去,若不是阿公不計較的收留與照顧,我想我們的遭遇,一定會非常的難以想像,這點阿公、阿嬤和阿姨算是對我們非常的好。
小時候在阿公家,稀飯或麵煮好後不能馬上吃,要放到膨脹後才能吃,所以,我的印象中不是常常沒有東西吃,就是常常感到吃不飽。
有一次,阿公、阿嬤實在沒有辦法照顧我們了,要把我們拆開來一個個的分送到阿伯家,阿嬤用大花巾包裹衣服打包,等待阿伯來帶我們走的時候,剛好媽媽從獄中寫的信到了,媽媽說:「小孩子們已經沒有爸爸媽媽了,不可以再讓他們彼此分開。」,所以,我們四個女孩才沒有被帶走,只有大哥被帶走。
那時候,會有鄉親偷偷在半夜把青菜、地瓜什麼吃的,擺\\\在阿公家後門,有一次有人送了一袋米,那時米的價格很貴,所以,阿嬤一直合掌向天拜拜。
北港鎮上有兩間戲院:振興戲院和大復戲院。兩個戲院老闆都對我們很好,去看電影都不用錢,尤其是振興戲院。姊姊天天帶著我們看電影,一部片子重複天天看,完全不收錢,他們用這樣子的方式照顧我們,我常在想,或許\\\是因為這樣,所以我們在當時沒有變成野孩子,沒有變壞。
二、 壓不扁的玫瑰(一)—四捉三放
媽媽被四捉三放,第一次被抓三天三夜,第二次被抓七天,第三次也是七天,然後第四次被抓,再出來已是兩年後了。
第一次媽媽被捉,是爸爸被抓的那天晚上,憲調用強光直照著媽媽的眼睛不讓她睡覺,疲勞審問三天三夜,憲調處有兩種人,一種扮黑臉,一種扮白臉,交叉用心理戰術詢問,憲調偽造文書說有搜到武器、名冊、槍枝,然後叫媽媽簽字承認。媽媽被強光直照眼睛後,她的眼睛從此經常不舒服會流眼淚\\\,長期要點眼淚\\\水。
媽媽被抓時,他們帶媽媽去看那些同案的人,看他們是怎麼的被刑求,因為施刑的人很殘忍,所以被刑的人也叫得很淒慘,叫媽媽站著看,威脅媽媽要招供,不然就要向爸爸用刑。媽媽當時心裡非常掙扎,天人交戰,月事來了,但憲調不理她,就一直這樣子的疲勞審問,甚至威脅說:若爸爸被判死刑,是媽媽害的,如果招供,他們保證爸爸一定沒事,如果不招供,不讓妳回去照顧小孩,小孩會變成沒有父母的孤兒。憲調用盡一切方法威逼,又用爸爸來套媽媽的話,媽媽那時總是告訴自己,絕對不能崩潰,如果她不夠堅強,爸爸就可能永遠回不來了。
媽媽說:「前兩次被他們抓的時候,都儘量的和他們配合,有就說有,沒有就說沒有。但是我極力和他們配合,他們卻用栽贓的方式來對待我…」。被捉第三次後,媽媽告訴自己一定要堅強,不能夠再流眼淚\\\,她已經沒有悲傷的權利了,她必需要很堅強的去營救爸爸,不然爸爸會救不出來,並且要為整個台灣來做事,那次媽媽就下了這樣的決心。所以,第三次出來後,媽媽的動作變大了,跑到監察院、立法院、國民大會、青年黨、國際特赦組織、日本台獨組織等去陳情,甚至向國外媒體求救,希望能替爸爸爭取到一個公平審判的對待,她只要求這樣子而已,你不可以連一個公平審判的機會都沒有,就說人家是什麼惡劣分子。
當時,任職法新社袁景濤記者不畏强權,幫忙刋載”蘇東啟案”,所以,引起歐洲和美國等國際關注,後來案子才有改判機會。袁景濤記者也因此事受累,被判刑十五年。
媽媽判刑兩年理由是: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民主國家法律不會要求太太去檢舉先生,那跟共匪紅衛兵有什麼不同?更何況這是莫須有的罪名,當時,李萬居也在省議會提出質詢,要求應該要把蘇洪月嬌放出來。
三、 壓不扁的玫瑰(二)—國際人權組織台灣救人的先例
1962年”蘇東啟案”有三個人被判唯一死刑。依當時慣例,政治犯被判刑後,如果敢再上訴,叫作不知悔改,就會加重刑期,無期上訴會被判死刑,死刑上訴後馬上會被槍斃。可是”蘇東啟案”經過媽媽奔波努力,讓三個死刑犯被改判為無期徒刑,”蘇東啟案”的死刑判决和更判為無期徒刑,都是由非具司法身份的蔣介石親自簽判的。
”蘇東啟案”使著國際人權組織開始注意到台灣的人權問題,”蘇東啟案”也是國際人權組織在台灣營救政治犯的先例,也是戒嚴時期蔣介石唯一的一次改判。
媽媽的一生當中,開創了台灣很多個第一的先例,這只是其中的一個例子。
四、 政治孤兒
爸媽被抓的那一天,我完全沒有印象,都是聽姊姊跟我講的,我小時候的記憶,是從媽媽回來後才有,她回來前全部是空的,一片空白!後來才了解到,我是故意去忘掉那一段記憶的,我們六個小孩都不太敢主動去談過往情事,但即時如此,我想我是家裡受到傷害最小的,因姊姊們把我照顧的很好。
為何我會說我是我們家受到傷害最小的,因為當荷槍實彈憲警搜查時,媽媽急著看憲警到底搜什麼東西,我們小孩子那時候在那裡?我聽姊姊說我們都只能站在樓梯間的轉角處,因為在大肆搜查,沒有地方可站,大姊、二姊把我護在最裡面,我那時太小了,對這一幕恐怖印象不是那麼深刻,但我想:大姊、二姊在那種情況下,一定在她們內心深處留下很大恐懼。再來就是上學後,只要有人打我或是丟我石頭(我不曉得他們為什麼罵我是殺人犯的小孩),大姊一定會衝出去跟他們打架。所以,我永遠都是被保護的。因為這樣,我認為我雖是最小的,受到的傷害是最少的。
五、 對母親的第一印象
五、 對母親的第一印象
小時候,我天天尿床,一直到媽媽回來後,就自然好了。
我記得媽媽要回來的那一天,阿嬤很緊張,整個家裡的氣氛都變得不一樣,阿嬤跟我說:我媽媽要回來了!那時我還問阿嬤,媽媽是誰?
我所有的印象都是從那一天才開始的。
那天發生的事,一件件我都還記得很清楚,阿嬤非常的忙,一直跑來跑去。到了晚上,阿嬤將我抱在她的臂彎,我睡著了被抱到床上。之後,突然間變得很吵,沈睡中我有聽到一個女聲說:阿璧呢?那個聲音是我從來沒有聽過的!然後聽到阿姨說,她在睡覺!接著阿姨就跑進來把我抱出去。媽媽把我抱到她的腿上,然後她就一直哭!那時候我很生氣,因為我在睡覺怎麼把我吵起來,而且這個人我也不認識,然後眼淚\\\就一直滴,滴在我的頭髮上!我一直撥弄我的頭髮,然後一直把媽媽推開。這是我對媽媽的第一個印象。
六、 壓不扁的玫瑰(三)—持家的困苦
媽媽出獄後,雖然當選縣議員,但她是專職作民意代表,不承包工程,不兼顧問,也不涉及黑道的包賭娼毒等,又因為家產全部充公,出事前銀行作保的負債,單靠縣議員薪水不夠養活我們。
媽媽為了要還銀行的錢,做了很多工作:推銷肥料、人壽保險、汽車保險、產物保險、推銷汽車、旅行社….等。媽媽所做的生意都只能作一次,因為她前腳一離開客戶家,警調人員後腳馬上就跟進去,盤查詢問客戶,客戶嚇死了,下次就拒絕媽媽上門。在情治單位不斷跟監與阻撓下,媽媽每一種工作都做不長久,這種情形,既使搬到台北都還持續發生,所以媽媽要經常換工作,要經常搬家,所以,我們從小就居無定所,經常四處流浪跟人借住或租房子。
媽媽想要工作賺錢真的是很困難!她的生意必須第一次就成功\\\,因為沒有第二次的機會了,沒有成功\\\,家裡六個小孩沒飯吃,這麼大的壓力,世上有誰可以承受得住?國民黨將你捉了、判刑了、出獄後,仍隨時戶口盤查。
因為媽媽賺錢是那樣的不容易,我們曾經有一次挨餓過三天。那時我記得大姊加很多水煮稀飯說:米缸米沒有了,這是最後的一餐\\\。我們肚子餓,大姊叫我們喝水,因為肚子裡只有水,喝到水一進去馬上反射性吐出來,過沒多久,我就開始出現幻象,看到有人要拿蛋糕給我吃,我伸手拿,蛋糕不見了!我才驚覺出現了幻覺,之後走路會晃,手開始會抖,拿不起任何東西,就在那天晚上,媽媽拿米回來。
縣議員落選後,媽媽帶著我們搬到台北,生活變得很不好,那時有人說:為何不讓小孩子出去工作賺錢?媽媽說:小孩子可以讀書,我一定要讓他們讀書…。我讀書時最怕寒假,因為寒假打工時間太短,有一年的暑假不知道為什麼非常不順利,換了三、四個工作,然後開學要註冊,打工錢還是不夠,幸好當時報紙登說:可以辦理助學貸款。我跑到學校,等到最後,同學都不在時,才偷偷的問助學貸款事,註冊小姐大聲罵我說:「妳沒有錢還來讀什麼書?」,我非常難過的跑回家躺在床上哭,媽媽回來沒有講什麼話,洗完澡就出去,晚上回來拿一筆錢給我註冊,我那時想她能去那裡借錢?
俗話說:救急不救窮。在當時,親戚已經借到不敢再借錢給我們了,連肯幫忙的吳三連借到最後,也沒辦法再借了,但媽媽最後還是跑去跟吳三連跪求,才借到這筆錢的。我很難想像媽媽去跟人家跪的情景,真的很難想像。
在我讀大專時,每個禮拜要跟教官報到,因為教官要我交待跟那位同學說話?說過什麼話?等等,我都隨便亂寫,然後,班上同學誤會我是職業學生,我又不敢跟同學說明。後來,媽媽自己一個人單槍匹馬的走入警備總部說:她要見警備總長,如果你們敢再來騷擾我的女兒,我就怎樣怎樣….!之後我才不用再向教官報到。
媽媽曾對我說過,她很感謝娘家親戚、雲林鄉親、袁景濤記者、李萬居、吳三連、青年黨和媽媽的同事朋友們,還有國外的友人,因為有大家的幫助,讓她撐住,走過暗無天日、崎嶇難行的道路,她也曾經撑不住要放棄,因為前景讓你看不到光明在何處,媽媽的同事將他整月完封的薪水袋資助,讓她得以喘過氣來。我聽媽媽這樣說,我也真的很感激你們,我家雖碰到世上邪惡的事、邪惡的人,但我們更願記著我們遇到過的好人和好事。
七、 親戚的無辜牽連
媽媽積極援救爸爸時,阿伯們很責怪媽媽,因當時政治氛圍根本不可以去營救,警總跟阿伯們說:你們應該勸勸你們的弟媳,不要讓她到台北四處亂闖,否則無法大事化小。阿伯們也會擔心害怕,所以對媽媽有點誤會。後來,阿伯們有偷偷的拿錢過來給我們。
當爸爸要回來時,媽媽有通知爸爸的其他八個兄弟,但是,他們都沒有來。
媽媽當省議員時,爸爸的親戚有事情來找她,我就問媽媽,他們這樣子為什麼還要幫忙,媽媽說:是爸爸說的;我就去質問爸爸,爸爸只有講一句話:兄弟就是兄弟!
後來,我才知道因為爸爸的事,阿伯家的人也都有受到傷害。警調也對阿伯家跟監調查,甚至連在國外作生意,也都一直受到干擾,無法回國,因此,幾乎所有的親戚全都被牽連到,這樣的誅連九族令人毛髮聳然。
小時候,我天天尿床,一直到媽媽回來後,就自然好了。
我記得媽媽要回來的那一天,阿嬤很緊張,整個家裡的氣氛都變得不一樣,阿嬤跟我說:我媽媽要回來了!那時我還問阿嬤,媽媽是誰?
我所有的印象都是從那一天才開始的。
那天發生的事,一件件我都還記得很清楚,阿嬤非常的忙,一直跑來跑去。到了晚上,阿嬤將我抱在她的臂彎,我睡著了被抱到床上。之後,突然間變得很吵,沈睡中我有聽到一個女聲說:阿璧呢?那個聲音是我從來沒有聽過的!然後聽到阿姨說,她在睡覺!接著阿姨就跑進來把我抱出去。媽媽把我抱到她的腿上,然後她就一直哭!那時候我很生氣,因為我在睡覺怎麼把我吵起來,而且這個人我也不認識,然後眼淚\\\就一直滴,滴在我的頭髮上!我一直撥弄我的頭髮,然後一直把媽媽推開。這是我對媽媽的第一個印象。
六、 壓不扁的玫瑰(三)—持家的困苦
媽媽出獄後,雖然當選縣議員,但她是專職作民意代表,不承包工程,不兼顧問,也不涉及黑道的包賭娼毒等,又因為家產全部充公,出事前銀行作保的負債,單靠縣議員薪水不夠養活我們。
媽媽為了要還銀行的錢,做了很多工作:推銷肥料、人壽保險、汽車保險、產物保險、推銷汽車、旅行社….等。媽媽所做的生意都只能作一次,因為她前腳一離開客戶家,警調人員後腳馬上就跟進去,盤查詢問客戶,客戶嚇死了,下次就拒絕媽媽上門。在情治單位不斷跟監與阻撓下,媽媽每一種工作都做不長久,這種情形,既使搬到台北都還持續發生,所以媽媽要經常換工作,要經常搬家,所以,我們從小就居無定所,經常四處流浪跟人借住或租房子。
媽媽想要工作賺錢真的是很困難!她的生意必須第一次就成功\\\,因為沒有第二次的機會了,沒有成功\\\,家裡六個小孩沒飯吃,這麼大的壓力,世上有誰可以承受得住?國民黨將你捉了、判刑了、出獄後,仍隨時戶口盤查。
因為媽媽賺錢是那樣的不容易,我們曾經有一次挨餓過三天。那時我記得大姊加很多水煮稀飯說:米缸米沒有了,這是最後的一餐\\\。我們肚子餓,大姊叫我們喝水,因為肚子裡只有水,喝到水一進去馬上反射性吐出來,過沒多久,我就開始出現幻象,看到有人要拿蛋糕給我吃,我伸手拿,蛋糕不見了!我才驚覺出現了幻覺,之後走路會晃,手開始會抖,拿不起任何東西,就在那天晚上,媽媽拿米回來。
縣議員落選後,媽媽帶著我們搬到台北,生活變得很不好,那時有人說:為何不讓小孩子出去工作賺錢?媽媽說:小孩子可以讀書,我一定要讓他們讀書…。我讀書時最怕寒假,因為寒假打工時間太短,有一年的暑假不知道為什麼非常不順利,換了三、四個工作,然後開學要註冊,打工錢還是不夠,幸好當時報紙登說:可以辦理助學貸款。我跑到學校,等到最後,同學都不在時,才偷偷的問助學貸款事,註冊小姐大聲罵我說:「妳沒有錢還來讀什麼書?」,我非常難過的跑回家躺在床上哭,媽媽回來沒有講什麼話,洗完澡就出去,晚上回來拿一筆錢給我註冊,我那時想她能去那裡借錢?
俗話說:救急不救窮。在當時,親戚已經借到不敢再借錢給我們了,連肯幫忙的吳三連借到最後,也沒辦法再借了,但媽媽最後還是跑去跟吳三連跪求,才借到這筆錢的。我很難想像媽媽去跟人家跪的情景,真的很難想像。
在我讀大專時,每個禮拜要跟教官報到,因為教官要我交待跟那位同學說話?說過什麼話?等等,我都隨便亂寫,然後,班上同學誤會我是職業學生,我又不敢跟同學說明。後來,媽媽自己一個人單槍匹馬的走入警備總部說:她要見警備總長,如果你們敢再來騷擾我的女兒,我就怎樣怎樣….!之後我才不用再向教官報到。
媽媽曾對我說過,她很感謝娘家親戚、雲林鄉親、袁景濤記者、李萬居、吳三連、青年黨和媽媽的同事朋友們,還有國外的友人,因為有大家的幫助,讓她撐住,走過暗無天日、崎嶇難行的道路,她也曾經撑不住要放棄,因為前景讓你看不到光明在何處,媽媽的同事將他整月完封的薪水袋資助,讓她得以喘過氣來。我聽媽媽這樣說,我也真的很感激你們,我家雖碰到世上邪惡的事、邪惡的人,但我們更願記著我們遇到過的好人和好事。
七、 親戚的無辜牽連
媽媽積極援救爸爸時,阿伯們很責怪媽媽,因當時政治氛圍根本不可以去營救,警總跟阿伯們說:你們應該勸勸你們的弟媳,不要讓她到台北四處亂闖,否則無法大事化小。阿伯們也會擔心害怕,所以對媽媽有點誤會。後來,阿伯們有偷偷的拿錢過來給我們。
當爸爸要回來時,媽媽有通知爸爸的其他八個兄弟,但是,他們都沒有來。
媽媽當省議員時,爸爸的親戚有事情來找她,我就問媽媽,他們這樣子為什麼還要幫忙,媽媽說:是爸爸說的;我就去質問爸爸,爸爸只有講一句話:兄弟就是兄弟!
後來,我才知道因為爸爸的事,阿伯家的人也都有受到傷害。警調也對阿伯家跟監調查,甚至連在國外作生意,也都一直受到干擾,無法回國,因此,幾乎所有的親戚全都被牽連到,這樣的誅連九族令人毛髮聳然。
八、壓不扁的玫瑰(四)—政治受難者參政成功\\\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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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壓不扁的玫瑰(四)—政治受難者參政成功\\\先例
1963年12月30日媽媽出獄,所有的人都當她是毒蠍一樣,根本不敢靠近,也不敢跟我們有所接觸。
李萬居和爸爸就要媽媽出來選縣議員。這次選舉,我們坐著三輪車,大姊和二姊第一次拿麥克風拜票,當時鄉親都會往車子內,丟錢或是吃的東西,因為沒有經費,就用毛筆在舊報紙上寫字去張貼。結果,媽媽以全縣也是全國最高票當選第六屆縣議員,創下政治受難者參政成功\\\的第一人。
1976年爸爸出獄,被褫奪公權終身,不得參選也不得助選,上班被要求要有保證人,因此也無法工作,隔年,媽媽競選省議員,我們身上穿著寫有:我爸爸有罪嗎?的背心,爸爸身上穿著監獄的囚衣,囚衣號碼是二九九,代表「壓久久」的意思,爸爸幫媽媽站台時,嘴巴貼著劃有大ⅩⅩ的膠帶。當爸爸沿街拜票時,沿路都在放鞭炮,甚至有些歐巴桑還拉著爸爸的手一直哭,說老天有眼,讓你活著出來,所以,選舉結果不僅是雲林最高票,也是全國最高票當選,這次選舉也創下了政治愛難者家屬「代夫出征」成功\\\的歷史先例。
九、 壓不扁的玫瑰(五)—警總意圖再次以叛亂罪起訴
媽媽當選第六屆省議員後,警備總部甚至意圖再次以叛亂罪起訴,捉走船東和船員審訊,但並非事實,因此,最後只得改以偽造文書起訴作為遮掩非法入罪。其後,國民黨改變策略,在第七、八、九屆省議員選舉時推出X道候選人,每次競選時,宣傳車會被砸,助選員被恐嚇,用車子包圍宣傳車等情事,但我們仍然勇敢面對抵抗,因為假如連我們都害怕,我們的助選員及支持者將會更害怕。
國民黨對一個政治犯的追殺,不只是關,出獄後,也不讓你有一條可以生存的道路,國民黨分三條線打擊,不只是打擊爸媽,連小孩在就學或找工作時,也都不放過,連爸媽的親戚也都受到波及。
儘管媽媽出獄後,已經當了民意代表,國民黨還是照樣的追殺,媽媽的37年民意代表生涯中,共經歷十七件官司,動不動就被移送檢調調查,但媽媽從縣議員到省議員,始終保持一個原則,就是絕不涉及非法利益,讓他們一點縫隙都找不到,也因為這樣的堅持,安然的過完她的一生!
綜觀國民黨卑劣的政治手段,充分運用司法,意圖以亂鎗打鳥式的羅織罪名,逼迫就範,司法不行,就來黑的,黑的不行,就用賄選,寧願扶植黑道,也要對付政治犯,無所不用其極的追殺,撲天蓋\\\地的干擾、阻礙、恐嚇或威脅,由此可知,國民黨追殺政治犯手段是多麼的可怕!
保住政權,只要得到民心,何必做壞事?
延伸閱讀:
山與水----我的雙親 蘇東啟和蘇洪月嬌(壹)
山與水----我的雙親 蘇東啟和蘇洪月嬌(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