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31

畫中有話-台灣言論自由,惡口惡言亦多

多學習屁股精神居人後,冷靜有彈性,圓滑可愛,放屁有若天籟,萬人皆噤,很有威望,聞之閉嘴,故欲上天者,得煉屁股神功。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11-01

楊緒東醫師手繪插圖「畫中有話
畫中有什麼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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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的身邊惡靈多,正人君子身旁小人更多,民主社會談正念、正思、正道,謗言惡語,亦不會少,修行就在日常生活成長,不急不躁,平常心,多學習屁股精神居人後,冷靜有彈性,圓滑可愛,放屁有若天籟,萬人皆噤,很有威望,聞之閉嘴,故欲上天者,得煉屁股神功,動心忍性,平常心,久而久之屁坐蓮花,輕盈升天,得證屁仙果位,當前台灣言論自由,惡口惡言亦多,故凡吾正派以屁攻之吧!

國家興亡在於公民教育的成熟度。
和平的誠意難於抵抗貪婪的惡勢力,正義永遠和邪惡戰鬥。
統派,赤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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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30

畫中有話-理性台灣人皆台獨

台灣人民堅持自己的立場,不必對抗他們的媚共、附共思想,但是要反制赤化統派的所有滅台、亡台之舉@@;身為台灣人的榮耀,就在當下、當前了。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10-30

楊緒東醫師手繪插圖「畫中有話
畫中有什麼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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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有知識,有一些些歷史知覺的台灣人,皆會是天然〝台獨份子〞,現在反台獨的統派是被赤化、被收買、被迷惑;亦有的是出賣良心和靈魂給魔鬼的遊魂;上帝呀!原諒這些不知為何的羔羊;祈禱他們能找回良知,看到真善美吧@@;台灣人民堅持自己的立場,不必對抗他們的媚共、附共思想,但是要反制赤化統派的所有滅台、亡台之舉@@;身為台灣人的榮耀,就在當下、當前了。

滅亡吧,死靈ROC。
理性台灣人皆台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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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中有話-脫離中國的經濟牽制,台灣勞工才能有高薪

日本、歐美各國勞工到了中國其薪水仍然居高不下,何以台灣技術勞工到中國薪水仍然原地踏步??勞工要的是薪資所得能夠提高不是嗎?一例一休、二休、多休皆假議題吧?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10-29

楊緒東醫師手繪插圖「畫中有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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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本是研發大國,依台灣人的聰明智慧,早就可以列入國際高薪行列,奈何台灣有所謂〝統派〞,拼命投資中國,達百兆之資本額,現在中國勞工薪資逐漸提高,台灣勞工的薪給不得不被拉平;當然不會有高所得,台灣人民須覺醒,台灣人的能量可以放之四海;擴展到全世界;台灣勞工自我學習的勞動技術要快速提高,看看日本、歐美各國勞工到了中國其薪水仍然居高不下,何以台灣技術勞工到中國薪水仍然原地踏步??勞工要的是薪資所得能夠提高不是嗎?一例一休、二休、多休皆假議題吧?

脫離中國的經濟牽制,台灣勞工才能有高薪。
綁在中國必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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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中有話-紅頂商人不會再紅,捧共之徒不會有好下場

KMT須有反省懺悔能力吧,先來後到台灣的居民,須面對事實,大家都是台灣人,只因為KMT惡法行政,造成不公不義、A黨產、福利不均的現象,就以為自己是中國人。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10-28


楊緒東醫師手繪插圖「畫中有話
畫中有什麼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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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什麼@@國;KMT須有反省懺悔能力吧,先來後到台灣的居民,須面對事實,大家都是台灣人,只因為KMT惡法行政,造成不公不義、A黨產、福利不均的現象,就以為自己是中國人,不捨在台福利,游走兩邊,甚丟出賣自己靈魂,自家變為紅潮奴,竟然敢用ROC鬼牌,出賣台灣主權,如此之人不只是惡奴欺主,還是天地之極惡之人,依本人所見,紅頂商人不會再紅,捧共之徒不會有好下場;某KMT少年在正晶(政經)看民視,拼死拼活扭曲論點大談血統論,真是無知,台灣人已經不談血不血統,而主軸於台灣認同,看到東協各國入籍台灣的台灣人如此愛台,(他們)不汗顏乎?

戴這個很難過!!
血統不重要,認同台灣才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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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7

畫中有話-大法官得避開ROC鬼憲,用成熟的民主立憲國際法則來釋憲

解釋憲法須由國際觀點來說明,若依此部鬼國ROC釋憲,會是一場厄夢。

/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10-27

楊緒東醫師手繪插圖「畫中有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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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在台灣施政,是用武力和掠奪的方法壓在台灣人民的意識上頭,所謂憲法非台灣人民所認同;現時因公民力量,台灣保台烈士產生的行政民主制度,和ROC憲法無關,解釋憲法須由國際觀點來說明,若依此部鬼國ROC釋憲,會是一場厄夢,藍丁丁強迫台灣人民接受此虛幻憲法,談碗糕修憲補破網,會越修越慘,為了台灣能夠因應民主、人權、自由、法治的發展;大法官得避開ROC鬼憲,用成熟的民主立憲國際法則來釋憲,老藍丁丁的子孫也是台灣人,正享受民主制度的自由,不是嗎?

改革不流血,就須有耐心。
三聲無奈,給小英執政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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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4

畫中有話-不少台派的老綠男,自以為功勞很大,累積太多負面情緒

台灣人民糾纒在新仇舊恨的ROC+KMT的執政矛盾,歷經各種不公不義,抗衡、反制、不滿,累積太多負面情緒,會有delusion of persecution@@@。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10-25

楊緒東醫師手繪插圖「畫中有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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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不少台派的老綠男,他們談吐激動批評的語氣很粗魯,好像台灣的總統就必須聽他命令不可,自以為功勞很大,懷疑東批打西,生活在〝憤怒和不滿〞的負面磁場裡頭,這種人,是否有〝理性〞和〝理念〞就不好去判斷,其實台灣人民糾纒在新仇舊恨的ROC+KMT的執政矛盾,歷經各種不公不義,抗衡、反制、不滿,累積太多負面情緒,由於期待台灣的子子孫孫可以立足於未來的自立自獨的民主環境,會有delusion of persecution@@@。

Why??
Anger anger green.
Is delusion of persec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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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3

畫中有話-查明特權借款不還的銀行呆帳,會發現很驚人的真相

台灣的呆帳真是淹目腳,沒錢可用嗎?把這些特權呆帳挖出來,成為全民福利,自然全民共享,就可以安享公平公義的生活。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10-23

楊緒東醫師手繪插圖「畫中有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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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特權借款不還的銀行呆帳吧,會發現很驚人的真相,新政府就逐步來要求各處、水利會、農漁會、銀行、信用合作社、合作金庫...各種放款單位的〝呆帳名冊〞,要知道〝何人所借〞或〝借給何人〞,為何會變成呆帳,就會發現呆帳的內容特權、很見不得人,地方派系角頭胡作非為,無法無天,拿人民的錢吃香喝辣,作威作福,台灣的呆帳真是淹目腳,沒錢可用嗎?把這些特權呆帳挖出來,成為全民福利,自然全民共享,就可以安享公平公義的生活。

嘻嘻嘻,笑死郎,台灣人民到現在還是殺人犯的子孫在作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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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中有話-當政者頸部被ROC綁死結,想找活路比殺人的革命還苦千萬倍

台灣之執政無能無膽,毫無作為,在於當政者頸部被ROC綁死結,再是虛空之憲法有著無形的KMT惡法存在。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10-22


楊緒東醫師手繪插圖「畫 中有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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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人拍到阿扁拿拐杖在公園走路的影片;就有人急於發佈消息,認為發現新大陸,就是一副看不得阿扁快快好轉健康的樣子,另方面看到不論藍執政或綠執政,皆被ROC+KMT搞怕了;縱容阿九趴趴走,卻希望阿扁可以再入牢了吧?台灣之執政無能無膽,毫無作為,在於當政者頸部被ROC綁死結,再是虛空之憲法有著無形的KMT惡法存在;當前台灣人民只有在惡法中圖存,有民主之名受邪惡勢力壓制,想於死棋之間找活路;比殺人的革命還苦千萬倍。

小英執政,轉型正義有些慢。
KMT在台力量,就是脫光了,還真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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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走過風雨望青天》台中新書發表會-林衡哲醫師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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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2016-10-22


時間:2016年10月09日
地點: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走過風雨望青天-郭瑤琪冤判八年奇案》台中新書發表會-台灣文化研究者林衡哲醫師致詞:
大綱:

1.雖然小英就職高喊要司改,但咱要靠自己的力量自救,讓小英政府來配合咱。

2.「郭瑤琪案」連外行人都看出必有冤最初判無罪到最高法院卻判有罪,這些人(法官)希望民視能挖出黑幕。

3.我曾因出版過彭敏明的書而成為黑名單,現在咱也要將國民黨那些亂判的人變成社會的黑名單,讓社會有公理。

4.希望民視的《台灣演義》也能幫「郭瑤琪」做一專題。我很高興民視幫「江文也」做過一集,裏面有提到我的名字,我幫忙出版他的第一本書。

5.希望民視能以台灣文化掛帥,重要人物的日子都可以做特輯。

6.我向彭文正建議節目至少要有一天專門介紹文化界的人物,例如馬水龍,蕭泰然等台灣重要的音樂家來紀念他們。建議台灣神也可列入文化界人士。

7.郭瑤琪為什麼會被判有罪,主要因為她的「台灣意識」。如果郭瑤琪是「統派」就不會被關了,因為太有台灣意識,司法殺雞儆猴。

8.小英政府若「郭案」未平反,談司改都是假的。

9.馬英九的官司也要嚴查。

2016-10-20

【影片】《走過風雨望青天》台中新書發表會-彭光輝院長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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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2016-10-21


時間:2016年10月09日
地點: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走過風雨望青天-郭瑤琪冤判八年奇案》台中新書發表會-郭瑤琪部長的先生、北科大設計學院院長彭光輝教授致詞:
大綱:

【事發經過】

1.想到我太太(郭瑤琪)的事我只能用兩個字形容—「冤枉」。

2.我在北科大建築系教書,本來過著很平淡的生活,沒想到今天我必須要站出來,為了我太太,以及整個台灣的司法改革,因為這個案子潛藏著台灣司法所有的問題,對這個案子的理解就是對台灣整個司法問題的理解。

3.95年(2006年)12月26日清晨,那天我們家來很多的檢調人員搜索,我太太把我叫醒,她跟我說今天早上有一些事情,她說「我們都沒有做錯事,先不要激動,看他們要查什麼就讓他們查」,讓我有心理建設。家裡被翻遍了。

4.當時我在擔任內政部都市計畫的委員,委員會來電要我去開會做簡報,我太太要我放心出門,她說不用怕,她會處理。中午我就接到電話說我太太在調查局被約談,案子就這樣開始。

5.約談未結束,已開始有媒體做錯誤報導;尤其是《中國時報》,指我家有200-300茶葉罐,並說我太太"承認"收受賄賂。還未偵結,媒體就放消息。《中時》台南的地方版先開始散佈。

6.當晚北檢即予以否認,說明實際在我家只搜索到20-30罐。那些茶葉罐是我太太擔任921重建委員會執行長時,她受美國友人之委託向當地(南投)購買來的,卻被《中時》揑造新聞抺黑她。

7.第一,當時單純的我們,以為新聞過兩天就會沒事,但例如TVBS的誤導已讓外界對我家造成錯誤印象。

8.第二,規定偵查不公開,為什麼已經有特定媒體開始報導?

9.第三,檢調搜索我家和南仁湖公司,到調查局分別偵訊。該公司少東(李宗賢)當天講的很清楚,他到我家拿來2罐茶葉罐,罐子不是藍色就是綠色,茶葉用塑膠袋裝,將2萬塊美金分別各放進1萬在茶葉下面,罐子是鐵罐。

10.我太太反問檢調員,你們到我家到底在找什麼?後來才知道是找李宗賢到我家送來的2罐茶葉罐。於是,她想起來他曾送來的那1罐茶葉罐,並主動帶調查員一同回家拿。

11.調查員當天下午複訊李宗賢是不是這1罐,李說有2罐。調查員說「郭部長說就是這1罐,你看清楚是不是這罐?」結果李宗賢回答:「好像是1罐哦,是誰說2罐的?」。調查員就說筆錄要改。

12.當時更改的筆錄都放在書裏面,寫的很清楚,而且每個都改。從2罐變1罐,顏色從不是藍色就是綠色變成紅色,材質從鐵罐變成厚紙板,茶葉由塑膠袋變成蕾絲包裝,2萬美金從2罐分裝變成放在同1罐,重要的地方他稱說忘記了。


13.顯然調查員引導他,用這1罐重新做筆錄。照理說,上下午兩份筆錄調查員應全部交給法官,但調查員卻將上午的那份筆錄刪除,還把確認過的筆錄當場銷燬,只送下午重做的筆錄交給檢察官且延用至今。

14.調查員為了引導李宗賢說出更多不利我太太的話,偵訊當中不惜揑造許多不實的事。例如說她擔任921重建會執行長,月領30多萬卻不做事、當政務官一無是處,欲套取他說出一些抹黑的口供寫在筆錄,所幸李宗賢良心未泯,他說他父親跟他提過郭瑤琪是他碰過的政務官裡,人非常清廉的。

15.仔細看過筆錄,令人不敢相信台灣檢調人員的水準,用盡抹黑的方式來達到他們的目的。

16.調查局改送檢察官複訊時,檢察官對我太太說,我今天早上到你家,看到你父母年紀都很大了,你若不招認我可以馬上聲押你,你今天就看不到他們了;還說,有些人再怎麼樣還是在囚車上上下下,用此方式來恐嚇她。我太太說「我沒有做的事就是沒有做,你要我承認什麼?」

17.李宗賢再調查局偵訊的證詞反覆,上午和下午講的不一樣,下午做的筆錄有很多他又說忘了。檢察官就對他說「你這個年輕人記憶力怎麼會這樣?」

18.李宗賢的父親(李清波)的女朋友在公司擔任會計,公司會計全交女方管理,李宗賢的母親則被排除在外,原本在(南仁湖)公司擔任董事的李宗賢被解職後,另外開了一家小公司,李清波要他公司去領60萬換成2萬美金,但李宗賢的公司卻沒有60萬。我合理懷疑,就算李宗賢真的換了2萬美金,但他並沒有送到我家。

19.李宗賢的經濟不好,他可能A走60萬,這是一個可能。第二個可能,錢是不是掉了?第三個可能,他是不是拿錯了,否則為什麼2罐會變成1罐?當我太太拿出那1罐時,他反而說不清楚了。再者,李宗賢跟會計雙方對如何裝錢的說法也不同。

20.學教育的人從教育心理學來看「做中學,學中做」,你操作的東西一輩子是不會忘記的、記憶力最好。但茶葉跟錢怎麼放,李宗賢跟會計兩人不斷的演練直到OK,這件事兩個人竟然說法不同,而李宗賢還說他忘了。大家相信嗎?

21.犯罪心理學提到,一個人若送人家東西又有所求,一輩子是不會忘記的。拿的人會忘記,但送的人絶不會忘記。

22.這些對郭瑤琪有利的證據,法官一律不採用。

【促參 VS. 採購】

23.「郭瑤琪案」是「促參案」(指政府沒錢,需招攬民間之財力與技術來推動促進國家公共工程,促進公共工程的案子),與「採購案」(政府有預算,邀請民間來投標,為求公平,須有一定程序,程序在公告之前要保密,不能與廠商有私下接觸)不同;但「促參案」必須引進私人企業並鼓勵廣邀民間投資,因為越多人來投資,競爭愈激烈,政府可獲得的利潤會更高。

24.司法人員將「郭瑤琪案」(促參案)當成「採購案」辦,因為判決書裏面全部採用採購法之用語。

25.司法人員的專業教育事實上是有問題,「採購」是政府幾十年來一直在延用,因此耳熟能詳,但「促參」則是21世紀從2000年政府才開始使用的法令,大家較不熟悉。

26.財政部做過研究,台灣公務人員有64.8%對於「促參」並不清楚,故承辦的司法人員更不清楚了,但卻用「採購」之精神用語的專業名詞跟作業方式與法規來解釋「台北車站招商案」。

27.那2萬美金是不存在的,法官改用「推測」,認為既然有茶葉罐就一定有2萬塊。但定罪不能沒有確切的證據且不能單憑一個人證,且其證詞反覆不一。

28.檢調人員7月4日到我家,7月5日我的小孩出國,他們還到機場對我的孩子進行搜身、檢查行李,也沒有發現2萬美金。

29.我家長期遭受監聽並被全面搜查帳戶,包括人在美國的小舅子也被清查。一切毫無證據。

30.我國最高法院曾有判例,若指一個人有收賄貪污圖利,亦必須有「補強證據」,不能用推測。

31.為了定我太太的罪,判決書竟寫—「不確定的合意」「不確定的犯意」。

32.貪污罪成立要件:雙方的合意 (談好的金錢、事情)時間、地點、物證、完成目標。

33.「郭瑤琪案」第一,2萬美金僅屬推測,第二,雙方有無合意(商量)關係,以及人、事、時、地、物之細節,法官的判決書對此卻無任何說明。

34.南仁湖公司並未申請參與此投資(台北車站招商案)。

35.「郭瑤琪案」於貪污圖利上並無構成之要件。

36.我之所以可以很清楚詳談,是因為在事發當時我太太告訴我「你學校的工作很累很忙,你專心忙,我的事我自己處理就好,我的事坦蕩蕩,絶對不會有事,要相信司法。」今天我才知道,絶對不能相信司法!

37.有人問我為什麼不告李宗賢?因為我們以為,法律已按程序在走,我們希望藉助法律的審判過程最後能夠還我們清白,所以不必多此一舉。我們太單純了!

38.「郭瑤琪案」最高法院在最後判決簡單來說:一、用不存在的2萬美金;二、用沒有合意的不確定犯意(中華民國第一個被用「不確定犯意」判貪污圖利的就是郭瑤琪);三、用實質影響力(第一個被判刑用實質影響力的是陳水扁,第二個是郭瑤琪)。

39.政大法律系許恒達教授有一篇學術論著(軍法專刊,60(2))他針對「郭瑤琪案」對價關係的研究,他的結論為:非法判決。

40.最高法院以前判決都採「法定職權說」,乃屬職務本份之法定職權。但在陳水扁與郭瑤琪案上卻用「實質影響力說」。

41.以「實質影響力」用在全國的公務人員,若任何人犯有罪嫌,連總統都有實質影響力了,因為公務員皆屬總統的部屬。但這樣的罪名只發生在本土的民進黨的政務官。KMT的都不會。

42.最高法院判決書還加上一句:本於「推理」之作用。「郭瑤琪案」法官毫無任何證據也無補強證據。

【出書源起】

43.「郭瑤琪案」在2016年9月30日提出第二次非常上訴,第一次是在2014年1月29日。她在1月8日入獄,由我幫她提出。

44.起初我對我太太的案子並不清楚,我聽從律師的提議。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他是一個有政治傾向的政客,大家都很清楚他的洩密案。

45.那時我想幫我太太繼續平反,但已全身是病快撐不下去,我曾經上電台受訪,但人已不像人,謝清志博士他邀請我吃飯,我甚至連一口也吃不下,隔天他去探監跟我太太說我的狀況。後來我去看我太太,她告訴我「你們好我就好,你們不好我就不好。」這句話讓我恍然大悟。

46.當時有許多人出意見想幫我,但我只有一個人,學校家庭讓我身心俱疲,加上龐大的資料我無從下手,學校附近的中西醫都看遍了,連醫生也不知要從我身體那個部份開始看了。

47.就在我像快失去生命的時候,我覺悟到,我需要有一個強烈的信仰,我開始每天在睡前做祈禱,請我內心的信仰給我力量,而這個力量不止是為了我太太,也是為台灣。

48.當我將身心靈,全部交給我的信仰時,我發現我的人好像飄在天空一般,身體已不覺得疼痛,也就是這股力量,開始把我的生活恢復到正常。

49.後來我利用有限的時間,開始閱讀了解我太太的案情,等我完全了解案情後,我想,我要趕快幫她出本書,正當我煩惱要怎麼出書時,老天保祐!有一天我接到一封E-mail,麗山高中的國文老師(黃世蔚),她告訴我雖與我素昧平生,但對郭瑤琪印象深刻,說她每次教到《竇娥冤》的六月雪就想到她,所以願意為她做書立傳,因為政府虧待她,必須幫她寫歷史。

50.在小英520就職那天的下午,她到我辦公室,她說希望見到郭部長,於是她到我家,剛好當天還有一些921重建委員會的同僚大家在一起聊開。黃老師告訴我,事不宜遲,今天就要開始整理。因此這本書就是這樣誕生的。

51.這本書,首先我要感謝彭文正教授。他在我求救無門時,我曾寫一封信給他。他擔任過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的委員兼發言人,因他在那屆提出黃世銘總長必須撤職查辧,給果被檢評會不予續聘。所以我認為他應該很有正義感,或許可以幫助我太太。後來他邀請我到他家,向他說明整個案情。

52.民視力挺郭瑤琪,因此彭文正擔任這本書的總策畫也是這樣來的。

53.本書有許多人的心血、苦心與願力。未來黃老師也希望將郭部長在921重建委員會工作的經驗做傳承,讓台灣未來在防災與救災重建的經驗方面做分享,以及她的公務生涯與本案再做更詳細之說明。

 自由廣場》請別這樣對待內人郭瑤琪

2016-10-05 06:00

◎ 彭光輝

內人郭瑤琪今年元月間因罹癌保外就醫,每週須至醫院治療,尤其化學治療至為辛苦,令人心痛及不捨。很多朋友鼓勵應對荒謬違法的判決聲請提起非常上訴,因歷經了不公不義、政治打壓的審判過程,且在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曾聲請提起非常上訴,被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駁回,適逢政黨輪替,新政府力倡司法改革及轉型正義,內人乃於今年九月三十日鼓起勇氣,再向最高檢察署聲請提起非常上訴。

詎料聲請提起非常上訴後,不公不義的陰影仍揮之不去。最高檢竟對媒體放話,將內人聲請提起非常上訴之次數,由二次灌水至七次,以致少數媒體錯誤報導「郭瑤琪案七度聲請非常上訴」。另外,最高檢竟然將本次的聲請提起非常上訴案件,交由當時違法監聽及偵辦內人的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朱朝亮承辦。

內人的委任律師向最高檢查明七次的算法,經被告知內人於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之聲請非常上訴及聲請補充理由算兩次,內人於一○五年九月三十日聲請一次,計為三次。另監察院三次函詢法務部查明有無非常上訴,算三次。此外,法務部函詢最高檢一次,也算一次。以上合計七次聲請提起非常上訴,這樣的算法實在很離譜,也不正確。內人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僅聲請一次,怎能將同次之補充理由狀加計一次;又監察院及法務部僅係囑託查明有無非常上訴事由,並無聲請提起非常上訴,又怎能算進聲請次數。

最高檢向媒體提供內人聲請提起非常上訴之不實次數,顯係居心不良,故意誤導社會大眾,讓人誤認為內人已七次聲請提起非常上訴,此次所提如未被駁回,顯係有人干預,故意陷蔡總統於不義,如此將使承辦檢察官及檢察總長遭受壓力,極有可能駁回內人之聲請,已嚴重侵犯內人之權益。

另外將本件聲請提起非常上訴一案交由朱朝亮檢察官承辦,也非常離譜!朱朝亮當時以違法監聽所得的資料,指揮監督偵辦內人,早已存有偏見,這樣的檢察官,怎麼可能再為內人平反?對此違法作為,內人已委請律師依法向最高檢聲請朱朝亮應迴避審理本次聲請提起非常上訴案件。

(作者現任國立台北科技大學設計學院院長)

source: 自由時報


郭瑤琪丈夫彭光輝指出此次最高檢的回函,原文照抄法院的判決書,甚至還有抄錯的地方,十分離譜。(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認為自己涉貪汙罪遭冤判,向最高檢聲請非常上訴,在昨日遭到駁回;今(18)日郭瑤琪丈夫彭光輝指出此次最高檢的回函,原文照抄法院的判決書,甚至還有抄錯的地方,十分離譜。

在今日的政論節目「政經看民視」中,彭光輝在北檢的回函中把照抄高院判決書的部分畫線出來,竟連畫了好幾頁,滿滿的都是照抄出來的,甚至有把「台端的部分寫成上訴人」這種抄錯的現象,在抄完之後,把此次特別上訴郭瑤琪方提的六大理由重新寫一次,說沒有違法,就發回,讓主持人彭文正也氣的說:「我們檢察總長是這般水準!」

彭光輝強調,這個案子是促參案,促參與招標是不同的,裡面的用語也有很多的不一樣,然而在國家正式的法律公文書上,而且出自於法官寫出的判決書,居然都是用招標的用詞,而且直至現在,最高檢的人在外面演講時,都不斷的把郭瑤琪案當成採購案在說,無視這是一個招商案的事實,這樣的水準,令人難以對司法有信心。

郭瑤琪非常上訴的擬狀律師許文懷也分析最高檢的駁回函,他表示駁回函分四大段第一段第二段都是在說明非常上訴,第三段就照抄高院的判決書,最後再把郭方提出的六大理由列出來說不符非常上訴,完全沒有就理論理,相當荒謬,令律師及當事人難以信服。

source: 自由時報


郭瑤琪透過律師轉述,對司法改革已絕望。(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交通部長郭瑤琪因貪汙罪遭判刑8年定讞,並在前年入獄服刑,郭瑤琪認為遭到羅織罪名,上月底透過其夫彭光輝提出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檢察署今(17)日認為「與上訴要件不合」,予以駁回,對此,郭瑤琪透過律師轉述,對司法改革已絕望,「難怪人民不信任司法。」

綜合媒體報導,郭瑤琪的律師丁榮聰表示,今晚收到最高檢的駁回結果,但最高檢並未針對非常上訴的6大理由提出說明,郭瑤琪也透過律師表達,對司法改革相當絕望,「我們寫了6大理由,最高檢連內容都沒看,對司法改革真的很失望,難怪人民不信任司法。」

彭光輝在上月底為郭瑤琪申請非常上訴,最高檢分案後本由檢察官朱朝亮審核,但被發現朱過去辦郭瑤琪案時曾涉違法監聽,在最高檢接受迴避聲請後,改分其他檢察官仍遭駁回。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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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中有話-台灣的法律有虛版的六法全書

台灣的法律有虛版的六法全書之外,還有七法全書、八法全書、China紅法全書,更有高手煅煉的而成的葵花寶典,吾稱之為"不法全書"。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10-21

楊緒東醫師手繪插圖「畫中有話
畫中有什麼話呢?
請細細品味~~

敢講亂講胡講,法律自己編自己解釋,六法全書只當參考,現KMT版、統版或中國解放版或是自由心證版很多,因此台灣的法律有虛版的六法全書之外,還有七法全書、八法全書、China紅法全書,更有高手煅煉的而成的葵花寶典,吾稱之為"不法全書",死背六法全書的台灣憨律師,以法鬥不法,很困難;有錢的人可用〝money大法〞,沒錢的人就依法論法,可以小感冒當癌症法辦,碰到政治案,只有依靠政治實力,依不法全書鬥倒一切有為法;騰空行幻術,等煙消霧散,光明燦爛,活龍再現,趴趴行運。

阿扁呢??
顏大和??馬幫!!胡亂解讀法律,師公作法了。 快下台,將來亦被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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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中有話-謙卑執政,群魔亂來;欺軟怕硬,全民出來幹

小英執政大軟特軟,華航工會先起來亂,置元首出訪於危險地步,小英一讓再讓,謙卑得不得了,這種危及國安的情形應該〝法辦〞,或解散工會,或提出告訴,或直接處份,解除華航(國)營組織。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10-20

楊緒東醫師手繪插圖「畫中有話
畫中有什麼話呢?
請細細品味~~

聽到王金平要蔡英文不要集權統治執政,真是搞錯對象,阿九才是聯共賣台,一人執政,操弄台灣司法檢調特,那時的阿平(王)有如寒蟬,現在小英執政大軟特軟,華航工會先起來亂,置元首出訪於危險地步,小英一讓再讓,謙卑得不得了,這種危及國安的情形應該〝法辦〞,或解散工會,或提出告訴,或直接處份,解除華航(國)營組織,重組此爛透的(國)營企業,KMT運作如是單位,欺小英如此,王金平為什麼不出來講話???KMT這種貪腐組織,欺軟怕硬,全民出來幹。

全民老化,謙卑執政,群魔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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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中有話-對公理公義的捍衛,是小英執政的天命,林全要有膽量一些

凡是危及公理公平公義的判決或是法律,皆不須受ROC假憲的約束,直接由民意來決定,故立法院的〝公投法修正案〞就非常極端迫切的重要,〝林全內閣〞的說法,好像此法可以〝擱置〞,唉呀!天黑一半吧?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10-19

楊緒東醫師手繪插圖「畫 中有話
畫中有什麼話呢?
請細細品味~~

了解台灣歷史,知道台灣民主化的過程,才不會在末肢小節裡會攪違不違憲的臭糞,台灣主權沒有ROC憲法,而此假憲成立的鬼國是來害台灣人民的毒藥,尊重〝如是成立的司法〞是假議題,凡是危及公理公平公義的判決或是法律,皆不須受ROC假憲的約束,直接由民意來決定,故立法院的〝公投法修正案〞就非常極端迫切的重要,聽到〝林全內閣〞的說法,好像此法可以〝擱置〞,唉呀!天黑一半吧??林全呀!你要有膽量一些些;不要太柔軟,對公理公義的捍衛,是小英執政的天命。@@@

立法的法沒有憲不憲法,台灣只有行政。
ROC憲法是狗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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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7

畫中有話-ROC的憲法本身是違法的法,又利用〝違憲〞恐嚇新政府

KMT的行政命令大於ROC憲法,無不違法違憲,今日台灣的(憲)法是不得不的無憲之法,台灣的KMT從來就不遵守所謂ROC憲法,又利用〝違憲〞恐嚇新政府,真是鬼吃鬼,怪胎!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10-18

楊緒東醫師手繪插圖「畫中有話
畫中有什麼話呢?
請細細品味~~

台灣有台灣憲法嗎?中華民國憲法,是台灣人民的法?台灣由228 massacre到white terror,到今天KMT的行政命令大於ROC憲法,無不違法違憲,今日台灣的(憲)法是不得不的無憲之法,乃由台灣民主烈士熬出來的民主制度,台灣的KMT從來就不遵守所謂ROC憲法,既然缺法人權立國的憲法精神,又利用〝違憲〞恐嚇新政府,真是鬼吃鬼,怪胎!

ROC的憲法本身是違法的法。
台灣式的民主法是逼出來的。
ROC+KMT的中國毒精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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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03 咱ㄟ故鄉 咱ㄟ家---不重人文素養的國家無法提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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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服務:
1.《此後》小林村新生:集資一片林。7年前88風災,462位村民長埋於此,如今仍是一片荒蕪的泥石地。《此後》紀錄片劇組想為這片地與逝者做些什麼,於是發想"種一棵樹,取代一座墳墓;植一片樹林,代替墳場",讓這片傷痛之地重生。(集資網址)

2.(((史懷哲召集令)))) 南迴醫院急需徵召!!!「小兒科」、「麻醉科」、「復建科」醫師
募款多時,徐超斌醫師建南迴醫院的心願已進入文件申請立案的階段,順利的話預計明年動土,108年三月開業。將是長長一百多公里美麗而孤寂的南迴路上,醫療荒漠裡唯一的救命醫院。

二.人文類的畢業生不論是學士或博士,月薪幾乎都是各類中最低,轉職率幾乎是各類中最高,裁併各大學人文科系的聲浪日益高漲。看似無用,不具生產力的人文學科真的"沒路用"嗎?其實,不重視人文素養的國家永遠無法提昇。

【影片】《走過風雨望青天》台中新書發表會-杜正勝院士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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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2016-10-17


時間:2016年10月09日
地點: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走過風雨望青天-郭瑤琪冤判八年奇案》台中新書發表會-前教育部長杜正勝院士致詞:
大綱:

1.聽完「郭瑤琪冤案」的事實後,只能用〝天都黑一邊〞來形容此案。

2.關於「郭案」有不合理之處、司法的缺點,閱讀本書之後會更加清楚。

3.「郭案」從學術觀點看,我研究歷史,歷史學家又像判官,判官要判定有罪無罪或史家評論人物事件之好壞,如同〝春秋之筆〞(千秋萬年的大事),都要有根據,不能亂講。

4.歷史是處理過去的、去世的;法院是處理現在的、活的,史學與法學雖屬不同領域但有其共通性即「從證據到結論」(經過推論)。

5.寫歷史論文若沒有證據就無法寫;證據是論述的基本。否則容易被戳破。

6.史學與法學看重直接證據,再來才是間接證據,但間接證據也只能當做參考。

7.史學只研究過去,但法學卻涉及活生生的人及其生命財產名譽,故法學對證據的要求必須比史學更嚴格,顛撲不破。

8.「郭案」並無直接證據;在民主國家物證高於人證,不能只靠人說。

9.史學對證據有一項原則:單一證據無效。(孤證不立)

10.「郭案」只有一個人證(李宗賢),其證據顯示極為脆弱,且證詞反覆不可信。也就是不可靠的證據。這不是立場問題,而是客觀理性的判斷與司法基本態度。

11.法院因「不確定犯意」「實質影響力」判郭瑤琪有罪,何謂「入人於罪」?中國的司法極差,中國傳統上有一種「誅心」(先入為主鎖定目標,卻自以為正義的化身,把你的心殺死),是中古時代落伍的作法,已非現代文明之行為主義。

12.「腹誹」(以個人主觀認定他人嘴上沒講,但心裡這樣想)是另一種惡質的中國文化,影響台灣的司法界甚深。

13.「郭案」毫無對價關係卻被當成證據,那即是無中生有。

14.「採購案」與「促參案」兩者與廠商的互動關係不同;政府採購應避嫌;促參則需多公開鼓勵民間參與。「郭案」應以促參方式為法律基準,法官卻用採購法推論,判決明顯牛頭不對馬嘴,漏洞百出。立足點不對,推案過程也不對,結論怎麼會可信?但司法就是有權可以判人生死。

15.做過民進黨的政務官,都會遇到這種(司法)問題。我也遇過,當年「故宮正館改造案」第一階段跟郭部長有關。現在故宮可消化大量人潮。

16.當年故宮改造案,僅憑一張A4紙,稍有相關人員全無一倖免皆被調查,主要針對我(當時已經在當教育部長),惡意栽贓我跟同僚以公共工程圖利名義嫁罪求刑,全案歷時5年,被求刑者刑期加起來將近100年,最後全獲無罪。每個人都被問「有無長官(杜正勝)指示?」,但每個人都說沒有長官指示。副院長被調去問話,自以為坦蕩,卻當場被拘留兩個月,主祕也被拘留四個月,完全就是司法折磨。當時只要說出「有長官指示」就可以馬上被釋放!

17.我們不僅在為郭部長的個案平反,更為了讓我們國家的司法體系制度文化健全,為了子孫的未來,為了讓台灣成為正常的國家,有正常的司法系統,信任司法,這是目標。

18.2007年梅基耶(Lothar de Maiziere)(東德末代總理)談德國司法轉型正義有三項工作:法治,敎育,勇氣。

19.台灣要做的二項:法治的改革,教育的改造。但政治人物必須有勇氣才能夠完成。不要再說「不干涉」「依法」這樣的話,否則爛蘋果只會繼續爛下去。領導人需有責任感去做司法改革。

20.台灣的司法總是與特定媒體掛勾,惡意釋放不實消息或人身攻擊極盡污辱,即共產黨式「鬥臭」「鬥垮」的中國文化。臭鬥之後就容易打倒,

21.「鬥臭」最厲害的利器:色情、貪污。扁政府政務官飽受(中國文化)政治的鬥爭。

22.政治人物有無貪污應全面調查,運用媒體力量,從馬英九、郝伯村、朱立倫等人的財產也做清算,徹底落實「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法律。

23.台灣目前的法律讓人看不到公平正義,媒體也不公正,台灣人只有自救!

24.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是外來名詞,大家剛開始聽不懂,白話的說就是「清算」,不是國共兩黨那種批鬥清算,而是清清楚楚算出真相。

25.小英召開司法國是會議,若還是講「尊重司法」那些只會令人失望。該改革的是那些司法人員的心態,如此才能決定台灣未來的方向,長遠來看最重要即是教育。心態若不改,就算司改做成結論,也會變成形同具文,擺在那裏好看。

26.許多司法人員意識型態就是要打殺本土官員,而不知真正的法治精神。

26.無論由誰執政,即使有台灣心的政黨執政,民間社會的聲音不能消失,媒體也要擔起(監督)責任。

27.大家要給郭瑤琪部長、彭光輝院長夫婦多鼓勵。因為可能是長期抗戰,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不只是為個案是為大家的未來。


(杜正勝院士隨手筆記)

畫中有話-洪習會成行,可以刺激台灣人民獨立建國,可喜可賀

洪@柱加上習@平的結合;乃party to party的合作,而KMT成為CCP的附隨組織,就此定案,所謂一中各表何者?或是兩岸一中,或是92共識,不必再表。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10-17

楊緒東醫師手繪插圖「畫中有話
畫中有什麼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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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習會要成行了,可以刺激台灣人民獨立建國,這是可喜可賀的現象,洪@柱加上習@平的結合;乃party to party的合作,而KMT成為CCP的附隨組織,就此定案,所謂一中各表何者?或是兩岸一中,或是92共識,不必再表,就是要中國隨時佔有台灣的自爽,民主時代台灣的土地,重點在於台灣人民的建國意志,中古世紀是佔有土地就可奴役土地上的人民,中國太不了解台灣人民了吧?是什麼時代了。

等著看KMT和其附隨組織ROC死亡吧!
ROC加上KMT,沒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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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6

畫中有話-馬英九趴趴走,有罪不辦?ROC+KMT膿疱不除,台灣沒有真民主

會借錢的敗家子,分些零頭給台灣人民花用,卻不了解台灣人民的子孫成為最大負債人,爽一時得選票;遺禍千萬年,向ROC+KMT開大刀吧!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10-16

楊緒東醫師手繪插圖「畫中有話
畫中有什麼話呢?
請細細品味~~

阿九傳下腐敗的惡膿,台灣久聞其臭不知不覺,會借錢的敗家子,分些零頭給台灣人民花用,卻不了解台灣人民的子孫成為最大負債人,爽一時得選票;遺禍千萬年,你是美國人嗎?有外國人身份?沒有?!有?!皆須向ROC+KMT開大刀吧!馬英九趴趴走,有罪不辦?民主呵!

ROC+KMT膿疱不除,台灣沒有真民主。
惡膿,ROC+KMT p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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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中有話-所謂當前的民主,就成為中共赤化台灣的方便法門

為了防內亂外患,就以對外發展武力,對內強化民族情緒,台灣統或不統,和平統一,武力侵台,皆非重點,,,對台的赤化侵吞,乃是一直不變的方式,台灣人民得消滅在台吃香喝辣的台奸。

(網路圖片)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10-15


中共政權統治的中國,不必面對人民的喜怒哀樂,民意如何好壞,只要能得到各方集團元老的高興,創造派系特權好處,就可以鞏固自己地位,凡接班者,皆是各方特權的折磨而得,13億人口,皆得以黨意為依據,反之必得牢獄之災,甚者,失蹤和殺害,習近平就是再有心改革,也要考慮各方人馬的利益要求,由於中國並非行乎民主制度,主權掌握在少數人手中,不必面對中國13億人民的壓力,為了防內亂外患,就以對外發展武力,對內強化民族情緒,台灣統或不統,和平統一,武力侵台,皆非重點,,,對台的赤化侵吞,乃是一直不變的方式,台灣人民得消滅在台吃香喝辣的台奸,言論自由,各自表述,是民主內涵,但是台灣仍然被ROC,和KMT邪靈控制,所謂當前的民主,就成為中共赤化台灣的方便法門。

(撰於2016/10/12)

【影片】《走過風雨望青天》台中新書發表會-楊緒東醫師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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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2016-10-14


時間:2016年10月09日
地點: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走過風雨望青天-郭瑤琪冤判八年奇案》台中新書發表會-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楊緒東醫師致詞:

大綱:

1.若說要為了台灣而改革,官司告來告去都會輸;轉型正義再怎麼轉,加害人都轉不出來。

2.轉型正義其中一項工作就是要審判加害人。但ROC+KMT所留下的都是共犯,要共犯來處理轉型正義有可能嗎?

3.台灣的司法到現在還是要靠關係。

4.ROC是KMT創造的附隨組織,這樣怎麼可能有轉型正義。

5.要改革台灣司法兩條可行之路:第一、陪審制度;第二、終止最高法院的祕密審判。

6.最高法院的祕密審判很多都是聽上級意見決定,根本沒在看調查報告。

7.郭瑤琪案是因為夫婦倆有道德勇氣出來嗆加上「政經看民視」的監督才又受到注目。

8.郭瑤琪案會被繼續擺爛不管。

9.民進黨執政依然被ROC+KMT惡習咬死。

10.KMT黨產很多藏於國外,很難追討。

11.小英以藍治藍的策略反倒打傷自己。

12.小英對中國釋出善意也沒用。

13.台灣司法共犯結構使正義無法伸張,更不可能為蔡英文總統主持正義。(以年金改革為例)

14.最高法院幹出許多壞事。

15.六法全書只適用於民事案件,若涉及公務刑事和政治,六法全書形同虛設。

16.ROC+KMT自己創造出許多法律。只要當過陳水扁政府的官員,都會變成有對價關係的犯罪。

17.聖山日記 20160114(台中女子監獄探望郭瑤琪部長)

18.台灣有勇氣的人大多都在228、白色恐怖被殺死了。

19.統派媒體開始攻擊民視、郭倍宏、政經看民視。

20.中資大肆購買台灣媒體。

21.台灣人要堅持拒買統派公司的食物。

22.台灣糧食自給率不足。

23.韓國改良農產品(柚子皮),再造外銷生機。

24.台灣的農會多被KMT掌控。

25.畫中有話-人民的存款+納稅錢,被KMT特權當成私房錢
26.台灣歷史教育要繼續推廣。

27.長輩要多帶晚輩去聖山了解真實的台灣歷史。

28.修行不應該是修到膽小如鼠,而是應該發揮更大的道德勇氣。

29.阿扁因為台獨立場而被抓去關。台獨卻又喊得太晚。

30.期望蔡英文總統能因真改革名留青史。

31.台灣一定要制憲、正名。

32.台灣人要對不肖司法人員施加壓力!

33.祈禱是一種力量。

34.台灣神是有血有淚的。

35.台灣神就是台灣精神的實踐者。

【影片】《走過風雨望青天》台中新書發表會-田再庭律師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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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2016-10-14


時間:2016年10月09日
地點: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走過風雨望青天-郭瑤琪冤判八年奇案》台中新書發表會-民視榮譽董事長田再庭律師致詞:
大綱:

1.原本我認為有關司法的問題怕影響司法獨立而不敢涉及,但自1/16小英當選總統以後的發展令我擔憂。

2.【曹劌論戰】典故:「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忠之屬也」。由此可見司法公正的重要。

3.《論語》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子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由此可見國家信用的重要。

4.我是司法官訓練所第一期畢業的。1956年我在台中擔任檢察官,單位竟知法犯法將未用罄的出差費預算發給大家做年終獎金。

5.憲法明文規訂司法人員的立場要超越黨派並獨立審判,但國民黨卻一直要我入黨。

6.當預官時,國民黨經常半夜來硬要我入黨,我堅持不入黨,若入黨可以擔任軍法官,後來我只做了步兵排長。

7.堅持不加入國民黨,後來加入民進黨,我曾當選過一次第一屆增額立委(1989)。

8.今年的5月26日我將民視董事長的重擔交予郭倍宏。

9.扁政府時期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所以蔡同榮才卸任董事長,從2003年起由我接任至今。

10.這期間民視飽受批評沒有台灣心。在無奈並缺乏專業人才之下,蔡同榮從華視聘請陳剛信。

11.雖然15年來收視第一,但我還是非常不滿意,民視原以「反對力量」做為後盾而成立,卻未善盡媒體第四權之責。

12.在呂副某次邀請媒體的餐會中得知,黃大洲竟然身為辦教育者卻用洩漏考題的方式招生。可見台灣社會問題很嚴重。

13.呂副在餐會請益施政,我說國民黨統治台灣50年來,最嚴重的問題就是說謊都不感覺羞恥,騙自己也騙社會,人們麻木掉反省能力,導致司法等各種問題叢生,實際上都是說謊造成的。

14.台灣最大的謊言就是「中華民國」,其在民國38年(1949年)早已滅亡。

15.中共為了取得台灣,也昩著良心逼台灣說92共識。

16.在台灣「誠實」的文化要培養起來這非常重要。

17.蔡同榮任立委時,軍隊國家化政策,我曾要他公佈軍中將領以及司法官有加入國民黨的人,若這些人心中沒有憲法,國家如何有希望?但現在都還不清楚實際名單。

18.走過風雨望青天我們應懷抱希望,這個希望就在民視。

19.民視草創至今的過程及目標就是成為台灣最重要的公器,所以民視的領導者需要是有台灣心的,蔡同榮跟我在民視皆未支薪。民視當初沒有大股東,聲音很雜,所以才變成「民間」+「全民」合併。蔡同榮因為民視經營未如他所願抑鬱而終。

20.2014年10月6日成立「民視顧台灣」顧問團,對大選與民主產生正面效果。但國民黨被打敗後,台灣人還要直接面對中共這個敵人,還好有太陽花運動。

21.民視要當喚起台灣人愛國心的公器。

22.自從郭倍宏接掌民視,有《政經看民視》許多人看了皆稱讚有加,未來對司改會更加投入精神去營運。

23.郭瑤琪部長雖被冤枉判刑定讞,但非常上訴並沒有提出次數的限定。

24.我會盡全力相挺郭部長,不只是挺個案,天地要有正氣,政治要有清流。

25.台灣多數人認為法官會吃錢;對司法信任度很低。

畫中有話-台灣少年的台獨,因中國對台打壓而急速成長

台灣新生力量的前途,不由中國決定,小英執政前四年的戰略大方向是好的,台灣少年的台獨透過中國對台打壓因而急速成長。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10-14

楊緒東醫師手繪插圖「畫 中有話
畫中有什麼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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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晶(政經)看民視,反應台灣新生代的想法,中國殭化的內部控管;已經是強徒末路,台灣新生力量的前途,不由中國決定,小英執政前四年的戰略大方向是好的,台灣少年的台獨透過中國對台打壓因而急速成長,一般台灣人民皆有〝節約〞的打算,只是赤化紅頂和KMT特權,充滿焦慮情緒,中國對台統戰已經失去共同焦點,中共政權處於急須改革的當下,赤化的台灣統媒、統商、藍丁丁,亦不知如何因應了吧???

拉ㄓㄚ龍的垂死KMT。
小英不動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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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的問題絕不只是保密分案


林峯正
2016-10-13


最高法院的問題絕不只是保密分案

林峯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2012年04月30日

最高法院前院長楊仁壽在屆齡退休交卸職務時,指責馬總統直接指揮司法,將手伸進審判體系;批評司法院賴浩敏院長已逾越司法行政監督的界限;還砲轟新任最高法院楊鼎章院長不要為了做官迷失自己。用辭之重,前所未見,尤其是在向來保守、低調的司法體系之中,更加引人側目,也因此攻佔各大媒體版面。幾天以後,楊前院長又說,他在退休前夕銷毀了許多關說文件,用以證明干預司法的黑手一直存在。動作頻頻的最高法院前院長,就是要維護最高法院的保密分案制度。

隨便翻開任何一本刑事訴訟法的教科書,都會先介紹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直接審理、公開審理及言詞審理,就包含在這些原則之中。簡單說,法院審理案件,必須直接訊問當事人及人證、觀察證物;審判時法庭應公開,允許不特定的第三人可以自由在場旁聽;法院對當事人及人證,須以言詞訊問。法院組織法也明定,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法庭不公開時,審判長應將不公開之理由宣示。

以上都是各級法院審理案件的原則。民事訴訟法特別規定,最高法院之判決,應經言詞辯論為之。但法院認為不必要時,不在此限。在刑事訴訟法的部份,則規定最高法院之判決,不經言詞辯論為之。但法院認為有必要者,得命辯論。換言之,不論是原則或例外,最高法院都不能關上大門,自顧自地審理案件。

不過,以上所述只是由學理及法律面來瞭解這件事。若回到實務面,大家一定很有興趣知道實際執行的結果如何。依據媒體的報導,自1950年最高法院隨國民政府遷台以來,迄今62年期間,刑事案件只分別在1978及1997年各開過一次言詞辯論庭,在同一期間內,民事案件開庭次數略多,但也僅有9次。最高法院號稱是我國司法的終審法院,所有司法個案都等待最高法院一槌定音,是生是死,是輸是贏,就是最高法院說了算。除了個案的生殺大權以外,最高法院還有權可以制定判例,下級法院的判決若違背最高法院的判決先例,其法律效果與違法相同。由這個角度觀察,最高法院雖是司法機關,但其權力甚至已接近立法權,因為違反最高法院的判例,其效果幾乎和違反立法院制定的法律相同。

最高法院重要至此,但由其在過去62年以來,民、刑事案件竟僅開庭11次的數字來看,顯然是對民、刑事訴訟法有關開庭審理規定的一種公然侮辱與藐視。我們常品評一些政治人物面對自己所犯下的錯誤卻不願坦然認錯的現象叫「硬拗」,若依同一個標準來看,法律規定不論是原則或例外,最高法院都必須開庭審理。最高法院在此件事情上的表現,被稱為「硬拗」一點都不冤枉。

最高法院楊前院長說,最高法院是法律審,除需言詞辯論,依法院組織法第86條規定「訴訟之辯論,應公開法庭行之」外,一律都以書面為之。這句話首先應被質疑的是,最高法院確實是所謂的法律審,因其審判的範圍不及於事實的調查;不過,對於法律審為何一律都以書面為之,卻不見楊前院長提出這個說法的法律依據何在。接下來的疑問便是,縱然不必做事實的調查,難道就一定不必聽聽雙方當事人「法律上」的主張。以死刑案件為例,不論有理沒理,最高法院要確判一個被告死刑,將他送上刑場槍決之前,不能聽聽他的最後陳述,或他的律師為被告所做的法律辯護嗎?為何在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法官在結案之前,都依法給被告最後陳述的機會,到了最高法院卻反而不需要了?請問做出如此不同的對待及處置的理由是什麼?最高法院要決定一個人永遠與社會隔離,罪無可赦,卻連聽他喊冤的機會都不給,合理嗎?為何要剝奪他們程序上的最後機會?跨國的歐洲人權法院是不折不扣的法律審,他們還是開庭,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法律意見,我們的最高法院有何堅強的理由拒絕?

楊前院長還說,採保密分案與否,是法律審、書面審事務分配的一種,事務分配是為確保審判獨立而設的制度,法律審、書面審要採何種方式分案,不是法律審法官以外的任何人所能置喙的。換言之,由這段談話可以知道楊前院長主張的是,保密分案是為確保審判獨立而設的制度。這句話若倒過來似乎也在告訴大家,沒有保密分案就很難有審判獨立,保密分案對審判獨立的確保貢獻良多。

若沒有誤解楊前院長的意思,首先浮出的問號是,全國的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都沒有審判獨立,因為他們都沒有實施保密分案制度,這說法會嚇壞絕大多數的社會大眾和一、二審的法官,理由是多數的民眾雖對司法不甚滿意,但也不至於立刻說審判沒有獨立。至此,進一步應予究明的就是,保密分案的實質功能是什麼?促進了什麼?犧牲了什麼?還要維持嗎?

要回答以上的問題還是要由楊前院長的公開談話中找答案。他說,最高法院的保密分案方式是透過多道程序,由不同主其事的庭長、法官等以電腦亂碼為之,它的運作方式,經數十年來前輩們睿智的一再修正,完全透明,程序不但可以公開,也甚為公正。案件分到何人手中,除了開言詞辯論,或結案之外,任何人包括院長、庭長以及配受法官之外的任何法官都不得而知。

楊前院長的確詳細的說明了目前最高法院分案的實際運作方式,這套保密分案制度的出發點應是防範暴力、金錢、關說、干預介入司法個案的最終決定。在威權時代,應有其一定的歷史功能,只是21世紀的台灣,社會愈趨民主開放,對於權力的行使,公開透明已是基本要求,立法、行政各機關的改革都是朝這個方向努力,而且已有不少的成果,司法機關應該要被容認為化外之地嗎?

平心而論,若外界難以得知承審法官是為何人,以上所說的干擾因素確實較難得逞。但相對而言,訴訟法所賦與當事人聲請法官迴避的權利,律師的聲請閱卷等權利,以及直接審理、公開審理及言詞審理等訴訟的基本原則,都要因保密分案避免承審法官被知悉,而優先被犧牲。更何況,所有保密的事物總難避免百密一疏的情況,有人可能得知最高法院承審法官的傳說從未根絕。相較之下,在不見得能完全保密的所謂保密分案與人民基本的訴訟權之間到底該如何選擇,實在顯而易見。更不消說,讓承審法官顯名便於公眾監督,因此所引導出法官的榮譽感,進而促進公平進步判決的產生,及提高司法公信的反射效果,得失之間高下立判。至於訴訟當事人與社會大眾因無從得知最高法院審理資訊所引起的猜疑及不信賴,將因諸事透明,負面因素逐步消弭於無形,何樂不為。然而,更改做法要改變的大約就只是最高法院法官的工作習慣。至於擔任法官自然就必須承擔的各式各樣壓力,及面對誘惑泰然處之的基本人格養成,本是在晉升為最高法院法官之前不必言說的基本能力,這些能力是司法公信力得以進一步提昇的最佳保證。否則,若擔任終審決定的最高法院法官都難以博得社會大眾對其基本人格及抗壓能力的信賴,再多的改革努力也是枉然。

所幸,經過短時間的紛紛擾擾以後,司法院當機立斷對外宣布將修改最高法院的內規,保密分案制度得以順利完成階段性的任務,在短期內走進歷史。這個由將近600位基層法官自發連署要求改革的運動,終於有了初步的成果,且最高法院還加碼宣布已選定一刑事案件將於4月25日上午在最高法院行言詞辯論,是為62來第3次開庭的刑事案件。

最高法院的保密分案制度原是建置在最高法院的內規之中,此制度之調整因此只消司法院自行決定即可,甚至不必修法。令人擔憂的是,法院的分案是否能在事前透過抽象的分案規則而決定,其實是司法是否受人信賴的第一步。若否,扁案換法官引起的爭議就是最清楚的例證,在案件之始,司法之公正性即備受質疑。準此,在法院組織法中將分案應公開透明的原則納入,建立可長可久的分案機制,即為此次最高法院改革的成果,擴散至各級法院全面性一體適用重要的一步,這是最最起碼的改革果實,累積時日之後,其成果勢將為全民所共享。

破除保密分暗的魔咒以後,長期不行言詞辯論,致令訴訟基本原則空洞化的做法將不復存在。也因此,視案件重要程度,開庭行言詞辯論,回歸到法律基本運作精神便高度令人期待,相信4月25日最高法院真正開庭,讓訴訟程序貼近公平理性的想望,即不再遙遠。

另一備受關注的最高法院改革議題,即為最高法院各庭裁判,出現法律見解相異的現象,乃致於類似的案件卻有不同的結果,影響司法形象與公信至鉅,因此有擲骰子司法之譏。相類似案件卻因不同的法官有不同的結果,誰還敢相信司法。目前最高法院雖設有民刑庭長會議,意欲解決以上見解歧異問題,但其開會門檻過高,難以負荷實際需要,實有進一步加以改造精進之必要,因此有建置「聯合大法庭」之改革呼聲。簡言之,各庭間若有法律見解不一致之情形,足以影響裁判之結果,或有原則上之重要性,即得召集聯合大法庭討論並直接作成判決,徹底消除判決見解歧異的問題。當然,若能降低最高法院法官員額,亦是徹底解決見解歧異的另一改革方向。

此外,最高法院行之已久的判例制度,也是另一個備受批評極待改革的對象。判例制度原是為了統一各級法院的法律見解而存在,為求簡便,沿襲至今,卻成為判例顯示的法律意見與個案事實分離的狀態,進而結合行政管考的制度,迫使法官們機械式地套用判例,反而阻礙了司法判決中的思辨過程。蓋相同事實應給予相同判決結果,反之則否,惟若判決事實不明,只是抽象援引判例,難免引致畸型的判決結果,例如有人攜帶小鏟子偷挖路邊的幾枝竹筍,卻被論以攜帶兇器竊盜罪,必須依法判處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還不能易科罰金,必須入監服刑。肇致這類不合理判決的元凶即為一則數十年前的判例認為,「攜帶凶器竊盜,祇須行竊時攜帶具有危險性的凶器為已足,並不以攜帶之初有行凶之意圖為必要」。基此,判例制度已到了應該大幅翻修的時候。

最後要談到的是最高法院的人事問題。此次改革最高法院呼聲之始是因楊前院長於今年2月中旬屆齡退休,基層法官連署要求慎選最高法院院長而來,直接碰觸的就是人事問題。主要訴求便是最高法院所作之裁判直接決定司法品質的良窳,其首長動見觀瞻,一言一行影響深遠,擁有最高法院院長人事任命權的總統當然必須慎選,只是目前並無任何襄助總統擇定適任人選的機制,亦無任何制度化的監督方法,仍待有志之士共同努力。另一方面,除了院長人選以外,最高法院法官在每一個個案中扮演最終決定者的角色,是否能打造擇優晉任的機制,勢必成為下一個司法改革的重要課題。舉例而言,若能建置一個多元選取最高法院法官的制度化管道,當能加強司法判決回應社會變遷的深度與廣度,目前被提出的具體方法即選拔優秀的學者與律師直接出任最高法院法官,引領社會進步的學說、觀念、價值方能適度融入司法判決,彰顯司法之進步性。

最高法院的改革因保密分案的舊制在短時間內革除而燃起希望,也給有志之士,不論是在朝在野、體制內體制外,共同思索進一步深化改革的機會,並加強改革的意志與速率。茲再提出相關議題如上供各界參酌。相較之下,保密分案的廢止只不過是改革盛宴中的一道小菜而已。


楊緒東醫師註:最高法院的一般判決,是一判定生死,而關係到政治因素,就有太多的仰承,其判決的落差令人嘆為觀止。

2016-10-13

最高法院,須有公開透明的高度


林鈺雄
2016-10-13


2012年03月15日

原標題:最高法院 巴萊(林鈺雄)

位於台北市長沙街的最高法院,是台灣司法實務的火車頭,民刑案件的終審地。這棟建築的二樓有一座大法庭,但卻鮮為人知,因為它的實際作用和台鐵倉庫裡報廢的蒸汽火車頭一樣,憑弔或可,上路免談。台灣的刑事被告,即便是死刑犯,也沒有機會在赴刑場之前,看一眼這座大法庭的真面貌,當然也看不到定讞他們生死的最高法官們。最高法院民事庭上一次開庭辯論已經是嘿嘿嘿的陳年往事,刑事庭更是鳳毛麟角,成了不折不扣的最高蚊子法庭。

閉門審理有失公正

何以淪落至此?向來抗拒開庭言詞辯論的說詞,就是最高法院是法律審而非事實審,法律審根本沒有辯論的必要。適用法律問題果真都如此簡單,難道台灣各大學法學院四年教的是如何當福爾摩斯嗎?長沙街的建築師,難道是把大法庭蓋錯地點了嗎?最高法院頻頻以適用法律不當為由將原判決撤銷發回更審,又如何自圓其說?更何況除了《民事訴訟法》的開庭規定之外,《刑事訴訟法》第389條也有「有必要者,得命辯論」的明文及以下關於如何辯論的程序規定!

事實上,法律審必要時也開庭,早已是現代法治國訴訟程序的最低標準,德國聯邦最高法院猶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都是法律審,但同樣也開庭審理;超國性的歐洲人權法院,從來不過問內國法院的事實認定,但還是一樣開庭聆聽訴訟雙方的法律辯論。開庭,這個在歐洲兩百年前改革刑事訴訟時建立的起碼共識,在21世紀的台灣,竟然還是狗吠火車頭的司改呼籲,只能說不知今夕是何年!其實,如果真要找比較法來壯膽,司法界恐怕要追隨政商界「兩岸大步走,取經向中國」的快捷路線,才能在對岸最高人民法院找到「德不孤、必有鄰」的依循範例。

相較於開庭的要求,千夫所指、日前甫被司法院拍板廢除的保密分案,只是最高法院邁向現代化訴訟程序的「末流」問題而已。保密分案自始就是添附在不開庭法律審的法治國違建,一旦開庭審理成為常態,從法官到程序一切都公開透明,本來就無從保密分案,其他附隨的法官迴避、律師閱卷等問題,自然會迎刃而解。

更重要的是,法律審開庭辯論,也會連動到落實辯護協助權及重建司法信賴感的核心問題。

由於向來不開庭的結果,台灣辯護律師面對最高法院,作用僅止於替被告撰寫上訴書狀罷了,即便代理強制辯護等重大案件,也沒有其他的揮灑空間可言,應景而已。諷刺的是,無論在下級審辯護得如何轟轟烈烈,案件結果終究還是最高法院說了算數,辯護制度在法律審空轉的結果,等於是辯護制度終究的空轉。羅馬雄辯律師普利尼在元老院前那場滔滔不絕、扭轉終審判決的經典法律辯論,對於兩千年後的台灣辯護律師,仍是遙不可及的天方夜譚。簡單地說,這已經不是台灣最高法院要不要改革的問題,而是整部刑事訴訟能不能有現代法治國面貌的抉擇問題。

司法不只是要公正,而且也要「看起來」是公正的。一個分案保密又不開庭審理的最高法院,從一開始就在外觀上喪失了公正的印記。奠基在這種基礎上的終審判決,猶如流沙上的城堡一樣,能夠自保已屬僥倖,遑論博取社會大眾的司法信賴。

案牘勞形的最高法院法官們,在錯愕司法院「落井下石」之際,何不撇開孤臣孽子情結,主動展現其轉型為有格局終審機構的決心與能力?轉型,就先從開庭辯論做起吧!畢竟,不開庭就無法成為真正的最高法院,而沒有「最高法院.巴萊」,就沒有「法治國.巴萊」!

作者為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source: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