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 《台灣史101問》,頁329。上圖,用直升機空運美援物資。下圖,抵達台灣的美援物資。)
/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3-11-18
*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國民黨運到台灣的黃金,於1950年9月,就已經花光光。
根據曾長期擔任蔣介石總統侍從官的前主計長周宏濤的回憶錄,國民黨帶來的黃金,因支付軍餉,在來台第二年的1950年9月就用完了!他提到,1950年6月7日,中央銀行總裁向蔣介石報告指出,1949年以來運至台灣的國庫存金(國家所有,非國民黨所有),共375萬5千多兩,但至當年5月底,共耗掉321萬2千多兩,僅剩54萬2千多兩。周宏濤回憶錄指出,由於美援斷絕,加上退入台灣60萬大軍的龐大開支,讓已捉襟見肘的國庫存金迅速消耗。消耗存金最大宗為軍費,平均每個月必須撥付58萬兩,在1950年9月就花光了。周宏濤表示:「長久以來,國內外以為政府希來台灣的黃金數量龐大到花用不盡,可為台灣未來發展『奠基』,其實不然。」
再說,此時中國大陸上經濟崩潰,台灣受累,大批軍民逃入台灣,人口驟增,給台灣社會極大壓力。終戰初,台灣人口僅600多萬人,但從1949年到1952年的7年間,台灣共增加了約200萬人,其中僅1949到1950年的大逃亡,就進入了軍民約100萬人之多。這些突然湧入的人口,又不是第一線生產線上的人口(雖然其中移入一些高級技術人員,但因當時台海兩岸工業結構不同,並不能馬上符合當時台灣產業結構的需要),因此台灣一時要承受的經濟壓力極大。人口開始大增的1948和1949年,也是台灣通貨膨脹最嚴重的時期。1946年6月,台灣的物價指數,以是「光復」之初的7千多倍。令人難以忘懷的「四萬元換一元」的新台幣發行,也在此時開始。
所以,台灣此時突然湧進這麼高比例的人口,所承受的經濟與社會壓力,豈是區區70噸黃金所能紓解?
再者,關於「有蔣介石來台統治,台灣才有建設與繁榮」之說,全然昧於台灣歷史。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323-324。
國民黨白色恐怖的邪惡紀錄,數也數不清。
1952年到1953年間的鹿窟案,是台灣50年代白色恐怖時期政治案件中,最大的一個案件。1952年12月28日到1953年3月之間,憲警破獲陳本江等中共地下黨人在台北縣鹿窟山區的武裝基地,共計183人被捕,其中,被槍決者有36人,被起訴的97人。遺憾的是,受難者大部分是農民或礦工,多數未受教育或僅受日本公學校教育,並多為父子、父女、母子、兄弟或親戚,這些純樸百姓,卻在政治風暴中蒙冤受難。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350。
1950到1965年牽涉台灣共和國的案件。因響應廖文毅在海外從事的台灣獨立運動,黃紀男、廖史豪、鐘謙順等一、兩百人被捕,其中有人三度入獄、兩度入獄,並徘徊在死刑、無期徒刑,與有期徒刑之間。
1961年陳智雄案。擁有八國語言能力的陳智雄,在協助印尼的獨立,並經過一段流亡過程之後,投入廖文毅在日本從事的台灣獨立運動。不料於1959年,遭國民黨統治當局在日本的情治人員挾持,以外郵袋運回台灣。陳智雄拒絕國民黨給予每個月5千元及台灣省政府參議職位的賄賂,最後遭槍決。
1961年蘇東啟案。台灣警備總部以台獨罪名,羅織縣議員蘇東啟以及雲林縣地方人士百餘人入罪。蘇東啟、張茂鍾、陳庚辛曾一度遭判死刑,後改判無期徒刑。
1962年「台灣獨立聯盟」案(「興台會」案)。原先是以陳三興為首,結合多位高雄中學初中部二年級學生,以「創見台灣永久中立國」為宗旨組成秘密組織,次年更名為「台灣民主同盟」,繼而發展為「台灣獨立聯盟」,1962年5月,國民黨當局展開緝捕行動,聯盟成員一一遭到逮捕。
1964年彭明敏教授與兩名學生謝聰敏、魏廷朝的「台灣人民自救宣言」案。彭明敏師生準備印發傳單,提出「一中一台」主張,呼籲「不分省籍,建設新的國家,重新制定憲法,以自由世界的一份子,重新加入聯合國」,不料事跡敗露,被捕下獄。
其他如1967年的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案,1970年江炳興泰源監獄案,乃至到1987年的蔡有全、許曹德案,皆屬台灣獨立運動的案件。
1954年林瑞昌、高一生、湯守仁案。阿里山鄒族的菁英高一生(吾雍雅達烏猶卡那)、湯守仁,以及復興鄉泰雅族菁英林瑞昌(樂信瓦旦),為了族群自治而奔走,不幸遭當局處決,禍延多人,並及後代。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351-352。
黑金黨國政權,到阿九執政,特別有恃無恐。
國民黨在黨政不分的黨國體制下,擁有多項特權,使其黨營特許事業坐大,黨產資本不斷累積。國民黨黨營事業七大控股公司之架構在1992年成形,分別為中央投資公司、光華投資公司、啟聖實業投資公司、悅升昌投資公司、景德投資公司、建華投資公司、華夏投資公司。七大控股公司投資事業領域各有分配,經營的行業橫跨金融、石化、電機、水泥、電子、瓦斯、鋼鐵、建築、租貨、製藥、環保、橡膠、投資和紙業等。根據《拍賣國民黨--黨產大清算》於1999年的統計,這七大控股公司總共主控66家企業(包括八家上市上櫃公司以及58家未上市公司),轉投資企業超過300家,其中有資料的43家主控公司,總資產超過6千億元,淨值超過2千億元;如此雄厚的資產,便是國民黨活動經費的主要來源。(詳見梁永煌、田習如等編著,《拍賣國民黨--黨產大清算》,頁149)張清溪等經濟學者在1991年提出「黨國資本主義」概念,解構台灣的經濟體制,認為「國庫與黨庫之間的利益輸送,都在『黨國一體』的口號之下,被不當的合理化」。(詳見張清溪等著,《解構黨國資本主義》再加上透過減免稅捐、黨職併公職,以及政府委辦補助,佔盡天下便宜。
當國民黨霸佔的公地國產開始遭到指謫後,他們透過政治力,讓政府不得不將被霸佔的國產國土透過贈與或給予租權,再賤賣給國民黨,所以霸戰公地公產部分幾乎已被後來政治性的贈與、租用或承購所掩蓋。這些強站取得、贈與取得、廉價購得的黨產,到了馬英九擔任黨主席後又遭變賣,成為他們黨費的一大財源。
這個擁有諾大黨產的政治集團,其「既得利益圈」的涵蓋面甚廣。可以廣納各方面貪圖利益的投機政客與短視的民眾,這是台灣民主政治發展的一大隱憂。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362-363。
根據曾長期擔任蔣介石總統侍從官的前主計長周宏濤的回憶錄,國民黨帶來的黃金,因支付軍餉,在來台第二年的1950年9月就用完了!他提到,1950年6月7日,中央銀行總裁向蔣介石報告指出,1949年以來運至台灣的國庫存金(國家所有,非國民黨所有),共375萬5千多兩,但至當年5月底,共耗掉321萬2千多兩,僅剩54萬2千多兩。周宏濤回憶錄指出,由於美援斷絕,加上退入台灣60萬大軍的龐大開支,讓已捉襟見肘的國庫存金迅速消耗。消耗存金最大宗為軍費,平均每個月必須撥付58萬兩,在1950年9月就花光了。周宏濤表示:「長久以來,國內外以為政府希來台灣的黃金數量龐大到花用不盡,可為台灣未來發展『奠基』,其實不然。」
再說,此時中國大陸上經濟崩潰,台灣受累,大批軍民逃入台灣,人口驟增,給台灣社會極大壓力。終戰初,台灣人口僅600多萬人,但從1949年到1952年的7年間,台灣共增加了約200萬人,其中僅1949到1950年的大逃亡,就進入了軍民約100萬人之多。這些突然湧入的人口,又不是第一線生產線上的人口(雖然其中移入一些高級技術人員,但因當時台海兩岸工業結構不同,並不能馬上符合當時台灣產業結構的需要),因此台灣一時要承受的經濟壓力極大。人口開始大增的1948和1949年,也是台灣通貨膨脹最嚴重的時期。1946年6月,台灣的物價指數,以是「光復」之初的7千多倍。令人難以忘懷的「四萬元換一元」的新台幣發行,也在此時開始。
所以,台灣此時突然湧進這麼高比例的人口,所承受的經濟與社會壓力,豈是區區70噸黃金所能紓解?
再者,關於「有蔣介石來台統治,台灣才有建設與繁榮」之說,全然昧於台灣歷史。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323-324。
國民黨白色恐怖的邪惡紀錄,數也數不清。
1952年到1953年間的鹿窟案,是台灣50年代白色恐怖時期政治案件中,最大的一個案件。1952年12月28日到1953年3月之間,憲警破獲陳本江等中共地下黨人在台北縣鹿窟山區的武裝基地,共計183人被捕,其中,被槍決者有36人,被起訴的97人。遺憾的是,受難者大部分是農民或礦工,多數未受教育或僅受日本公學校教育,並多為父子、父女、母子、兄弟或親戚,這些純樸百姓,卻在政治風暴中蒙冤受難。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350。
1950到1965年牽涉台灣共和國的案件。因響應廖文毅在海外從事的台灣獨立運動,黃紀男、廖史豪、鐘謙順等一、兩百人被捕,其中有人三度入獄、兩度入獄,並徘徊在死刑、無期徒刑,與有期徒刑之間。
1961年陳智雄案。擁有八國語言能力的陳智雄,在協助印尼的獨立,並經過一段流亡過程之後,投入廖文毅在日本從事的台灣獨立運動。不料於1959年,遭國民黨統治當局在日本的情治人員挾持,以外郵袋運回台灣。陳智雄拒絕國民黨給予每個月5千元及台灣省政府參議職位的賄賂,最後遭槍決。
1961年蘇東啟案。台灣警備總部以台獨罪名,羅織縣議員蘇東啟以及雲林縣地方人士百餘人入罪。蘇東啟、張茂鍾、陳庚辛曾一度遭判死刑,後改判無期徒刑。
1962年「台灣獨立聯盟」案(「興台會」案)。原先是以陳三興為首,結合多位高雄中學初中部二年級學生,以「創見台灣永久中立國」為宗旨組成秘密組織,次年更名為「台灣民主同盟」,繼而發展為「台灣獨立聯盟」,1962年5月,國民黨當局展開緝捕行動,聯盟成員一一遭到逮捕。
1964年彭明敏教授與兩名學生謝聰敏、魏廷朝的「台灣人民自救宣言」案。彭明敏師生準備印發傳單,提出「一中一台」主張,呼籲「不分省籍,建設新的國家,重新制定憲法,以自由世界的一份子,重新加入聯合國」,不料事跡敗露,被捕下獄。
其他如1967年的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案,1970年江炳興泰源監獄案,乃至到1987年的蔡有全、許曹德案,皆屬台灣獨立運動的案件。
1954年林瑞昌、高一生、湯守仁案。阿里山鄒族的菁英高一生(吾雍雅達烏猶卡那)、湯守仁,以及復興鄉泰雅族菁英林瑞昌(樂信瓦旦),為了族群自治而奔走,不幸遭當局處決,禍延多人,並及後代。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351-352。
黑金黨國政權,到阿九執政,特別有恃無恐。
國民黨在黨政不分的黨國體制下,擁有多項特權,使其黨營特許事業坐大,黨產資本不斷累積。國民黨黨營事業七大控股公司之架構在1992年成形,分別為中央投資公司、光華投資公司、啟聖實業投資公司、悅升昌投資公司、景德投資公司、建華投資公司、華夏投資公司。七大控股公司投資事業領域各有分配,經營的行業橫跨金融、石化、電機、水泥、電子、瓦斯、鋼鐵、建築、租貨、製藥、環保、橡膠、投資和紙業等。根據《拍賣國民黨--黨產大清算》於1999年的統計,這七大控股公司總共主控66家企業(包括八家上市上櫃公司以及58家未上市公司),轉投資企業超過300家,其中有資料的43家主控公司,總資產超過6千億元,淨值超過2千億元;如此雄厚的資產,便是國民黨活動經費的主要來源。(詳見梁永煌、田習如等編著,《拍賣國民黨--黨產大清算》,頁149)張清溪等經濟學者在1991年提出「黨國資本主義」概念,解構台灣的經濟體制,認為「國庫與黨庫之間的利益輸送,都在『黨國一體』的口號之下,被不當的合理化」。(詳見張清溪等著,《解構黨國資本主義》再加上透過減免稅捐、黨職併公職,以及政府委辦補助,佔盡天下便宜。
當國民黨霸佔的公地國產開始遭到指謫後,他們透過政治力,讓政府不得不將被霸佔的國產國土透過贈與或給予租權,再賤賣給國民黨,所以霸戰公地公產部分幾乎已被後來政治性的贈與、租用或承購所掩蓋。這些強站取得、贈與取得、廉價購得的黨產,到了馬英九擔任黨主席後又遭變賣,成為他們黨費的一大財源。
這個擁有諾大黨產的政治集團,其「既得利益圈」的涵蓋面甚廣。可以廣納各方面貪圖利益的投機政客與短視的民眾,這是台灣民主政治發展的一大隱憂。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362-363。
(未完待續,撰於2013/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