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3
(1947-1989),自稱「宜蘭囝仔」,《自由時代》黨外雜誌創辦人,捍衛100%言論自由殉道者。
父親鄭木森是日治晚期來台依親的中國福州人,母親謝惠琛是基隆人,兩人在宜蘭羅東中興紙廠開設理髮院,鄭南榕在此成長。因身分認同問題常與外省小孩打架。
從工學院重考哲學系,因拒修「國父思想」課程,放棄台大畢業證書。出生在228事件那一年、殷海光被禁止教書、《自由中國》事件等影響,大學時期有台灣獨立想法。
數度挑戰執政者禁忌的大膽行動有:1986年帶頭舉辦「519綠色行動」以解除戒嚴為訴求的示威運動,展現動員群眾的能力。第二,挑戰被視為禁忌的228議題,1987年2月以社運、媒體並進方式舉辦「228和平日追思會」系列活動,主張公布真相、平反冤屈。4月在台北金華國中演講,說出「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是戰後國內公開喊出台獨第一人。第三,1988年推動「新國家運動」,全台行腳40天宣揚理念。
同年12月在《自由時代》254期,勇敢刊出台獨聯盟主席許世楷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1989年1月收到高檢處「鄭南榕涉嫌叛亂」的傳票,斷然一句「over my dead body,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屍體」,開始在雜誌社自囚,誓死抵抗侵犯言論自由的法律,71天後自焚以身殉道,宣示高潔不屈的靈魂。
烈火吞噬烈士的肉身,燒出自由的舍利,種入台灣人的識田,成為一股新國家開創的不朽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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