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6

見證1947-吳鴻麒日記(3/4)


吳鴻麒法官日記,1947年3月4日。圖片翻拍自《槍口下的司法天平:二二八法界受難事蹟》
Aries | 贊修
2019-03-04


5年前,忘記當時在想什麼,可能覺得巧合,與1947年228時節是同樣的月日星期,就一天分享一篇吳鴻麒法官的日記。

在台灣,228紀念日一過,與之相關的報導很快被其他取代,殊不知當年的3月大屠殺正要開始。

近年,「228連假」正在取代「228紀念日」,連假過後,回來繼續認識「228」,透過那個時代的指標人物,吳鴻麒法官日記,感受1947年。


67年前的3月4日,一樣是一個星期二的日子。

不同的是,1947年的3月4日,整個台灣籠罩在越來越恐怖的氣氛,繼2月28日國民政府的屠殺行動之後,下一波更為龐大的整肅行動,即將到來。

當時的高等法院推事(法官)吳鴻麒,在他受難後所遺留的《吳鴻麒日記》,詳實的記載了他在「二二八」這段期間的見聞,3月4日的日記寫到:

三月四日(火)雨、晴、雨
上午在中山堂開學生大會 余等到時既散矣、 市面既開店如常 情形既好轉多矣 唯地方反為激烈、流言頗雜 真相難知 下午法院職員本省人書記官以下開會請余等列席 梅子回去、

PS.
(火)是「火曜日かようび」的縮寫,意指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