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有句話:「作賊的喊抓賊,打人的喊救人」,竟是用於「人民褓姆 」!
原來新聞畫面裏警察挨打是演出來的,恍然大悟。
台灣「遍地腥羶,滿街狼犬」的日子近了!
/ 林郁聰
七月十八日中午,上班的午休時間,我去總統府前聲援大埔的抗議。到了現場,本來在臉書上看到的抗議民眾已經不在,據說都被抬上警備車了,但是凱道上還有幾百名警察,以及寥寥可數的民眾,大部分是記者。一名警察大聲呼喚記者,讓高階警官在凱達格蘭大道旁開臨時記者會。
高階警官對著記者的麥克風講了幾句話,內容大致上是「抗議的民眾妨礙交通,造成民眾危險,…」之類的話。旁邊有民眾大聲說「你說謊」、「違憲強拆」,一群警察向前制止其中一位路人,但出聲抗議的民眾不只一位,當時,我就說:「你們警察有那麼多人在這裡,讓一個路人講一句話會怎樣?」
就因為這一句話,大約十名以上警察圍向我、頂我、推我,要我出示證件、要盤查我。接著一片混亂,路人圍了過來,記者、攝影機、手機也圍過來。記憶中,我聽到有人說「這裡那麼多人,幹嘛只盤查他?根據什麼法令?」警察說「本來就可以盤查,根據警察職權法……我可以把你帶回警局留置三個小時」,路人說「那麼陸客需要被盤查嗎?」同時間,幾個警察不斷地頂我、推我,口中卻一直說「你不要頂我」;聽到這句話,我馬上後退,眾警察隨即又向前頂我、戳我;同時,還聽到警察說「你不要用雨傘打我」,我馬上把已經被踩爛的雨傘丟掉。接著我就被拖倒在地。
此時,另一名高階警官走過來,拿著麥克風說「你同不同意接受盤查?」我不願意。同時,其他的警察都先鬆手,接著有路人又繼續質疑警察無權盤查,高階警官說「這裡是集會遊行禁制區,這裡是特殊管制區,根據特殊勤務條例….」警察跟路人一來一往對話時,頭昏腦脹的我坐在地上,聽到拿麥克風的高階警官說「讓他在這邊就好了」,我坐在地上喘口氣,摸摸疼痛的身體,幾秒鐘後,不曉得為什麼,警察又圍過來拖我上警車,警車鳴笛,一路混亂地把我帶到公園路的派出所。
進了警局,我拿出證件。警察不斷重複「如果你剛剛拿出來,就不會進警察局,你要保護自己」,我都沒有回話。後來,另一個警察說「你不接受盤查,這樣對旁邊接受盤查的人不公平。」事實上,我是現場第一個被盤查的人。
十二點三十五分進警察局,一點十分離開,其間,另外一個同學也因為拒絕出示證件被帶進警察局。在警察局的這三十五分鐘,我看到桌上擺著一堆堆約上百個便當,心裡想著:「這些納稅人繳的錢,我也有繳,可是卻被剛剛欺凌我的警察,拿來填飽肚子。」
算起來我是幸運的,如果沒有朋友打電話請律師來,搞不好會被留置三小時,甚至會像蘇建和、江國慶等人一樣,被刑求逼供,也說不定?整個過程有一點像被刑求的感覺,十來個警察一直推我、戳我,嘴巴卻一直說我推他,那種作賊喊捉賊的表情與侵犯,讓人難忘。也許我杞人憂天想太多,但是,蘇建和、江國慶、邱和順、鄭性澤等人也沒有做任何事就莫名其妙被判死刑。
警察有幾百人,可以在凱達格蘭大道開臨時記者會,我一個中午休息的上班族,不能在凱道講一句話?況且,我又沒有用大聲公跟他對嗆。
進警局約三十分鐘後,警察謄好了一份文件要我簽名,我堅持要等律師來才講話,至於文件,我不簽。後來,警察接到長官指令說可以讓我走了。就這樣,第一次被帶進警察局的經驗,獻給大埔。我想問的是,看到這篇文章的朋友:「你能感受到,這是個警察國家嗎?」其實,這句話是白問的,如果你曾經關注過大埔阿嬤、大埔四家的下場。
718 大埔在凱道 2013, An absurd drama of democracy in Taiwan / see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