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1

台灣史101問──書評(3)


(source: 《台灣史101問》,頁156。立陶宛原有的自然神的信仰符號與基督教的十字架融合,這是基督教十字架的在地化。)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3-10-27
*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功利信仰與賭爛的拜拜文化。

這類民間信仰對台灣社會造成何等影響?

問題就出在漢語族的「原鄉情節」根深蒂固,從原鄉來,就由原鄉搬一尊神明來祭拜,這種「分類信仰」,致使多神信仰的台灣人不能團結;這種分類信仰,最大的缺點是強化族群的分類對立。清代社會分類械鬥又很嚴重,一旦族群和族群之間衝突,都各自會利用這種分類信仰的廟作為中心來操縱,大打群架,械鬥火拼,死傷慘重。

除了分類信仰的地方神明之外,清代台灣各族群普遍祭拜的神明還有媽祖、關公、王爺、土地公、太子爺……五花八門,也在台灣民間信仰中佔著重要位置。就神觀而論,民間宗教是十足的多神崇拜(Polytheism),研究台灣民間信仰的董芳苑教授,對這些多神崇拜的內容,如數家珍地敘述:

「天公」是人人所膜拜的至高神,因為「人是天生地養」的,生死禍福以至姻緣也是天所注定的。「土地公」是生產五穀、興旺六畜、賞賜財富,以至看守墓地的萬能祈衹,因此「田頭田尾土地公」,其神格雖小卻人人喜愛。「媽祖婆」這位救苦救難的聖母與海神,在民間的香火極盛。「王爺」這類與海洋有關的代天巡狩血食四方之瘟神,在今日也變為香火鼎盛的萬能神了,並已固定的住了下來,已不再是「遊縣之縣、遊府吃府」的神類。「關公」被奉為商業的守護神,或被奉為恩主。「磐古」、「伏羲」、「女娼」、「神農」、「西王母」這些古代的神話人物,民間也奉為大神。古典小說西遊記裡面的「齊天大聖」孫悟空,因會七十二變而為賭博郎中所喜愛。台灣的農村到處可見「有應公」、「萬善爺」、「大眾爺」、「義民爺」這些亡靈成為膜拜的對象。「大樹公」與「石頭公」也到處被人膜拜。有「王爺廟」的地方都有「東、南、西、北」的「營頭廟仔」,其中王爺近侍「中壇元帥」太子爺則住在王爺廟裡。有「城隍廟」的地方,「夜遊」、「廿四司官」、「卅六官將」與「七十二地煞」,其警備之森嚴如同警備總部與司法行政部。各個民家都置有「公媽牌」來崇拜祖先,對於「家神」、「地基主」與「床母」也不敢疏忽。民間百業也都有自己的守護神,就像航海人家敬拜「北極玄天上帝」與「水仙尊王」。做宰業者拜「上帝公」(玄天上帝),南管北管的樂師拜「西秦王爺」(唐明皇)。婦女求子則拜「註生娘娘」,求女藝要拜「七娘媽」。每逢眾神生日,也必須給他們祝壽,大事拜拜一番。一般民眾是相當怕鬼的,因相信孤魂野鬼是人間苦難的來源。為此,民間要以農曆七月整整一個月時間,來對付這些「好兄弟仔」,排大筵來「普渡陰光」、「慶讚中元」,以餵飽惡鬼的手段來逃避現世的災害。(詳見童芳苑,〈現代人與宗教〉)

以上這些多神祭拜的神明,都在清代從中國移入台灣,而在台灣交融錯雜,三教混淆,成為台灣的民間信仰,流傳至今。對台灣有著既深且鉅的影響。

台灣民間信仰的本質,是一種巫術宗教(Magical-Religion),這種巫術宗教的特色,就是人利用神明,求取財富、福壽,極富功利主義色彩,以能否完成這種功利,來檢驗神明的「靈驗」與否。台灣民間的善男信女追求「靈驗」的結果,就是媽祖不靈驗便改拜大道公,大道公不靈驗拜王爺公,王爺公不靈驗拜玄天上帝,玄天上帝不靈驗拜土地公。一旦土地公又不靈驗,就大眾爺、義民爺、有應公、大樹公、石頭公、十八王公、王母娘娘……等,都可以隨心交替膜拜,以求達到目的。這樣的敬神態度,用宗教學家的術語,就是「交替神主義」(Kat henotheism)。這類信仰態度,是以求個人之利益為目的,只要崇拜之對象靈驗,則任何神明都可以換來換去、相互交替膜拜。人的信仰對象既然可以隨便選擇,任一取捨,神明自然就被當作利用與驅使的對象。因此,人就變成了主人,神明就變成奴隸。(詳見童芳苑,〈現代人與宗教〉)

對於這種「人變成主人,而神明變成奴隸」的信仰,董芳苑教授曾經以挖苦的口吻檢討道:「最糟糕的是自從六合彩出現後,一些階級較低的神明被求明牌,若中獎了,就有酬戲可看、有牲禮可吃。明牌若『槓龜』,一次原諒祂,第二次去臭罵一頓,第三次不放祂干休,把神明抓出來清算,砍頭、剁手腳,這種情形讓人覺得在台灣當神明若沒靈驗,還真悲哀!人在利用神明,暴露了台灣人的劣根性,投機取巧,只准贏不認輸!」

功利主義信仰的負面影響,至今仍隨處可見:例如,每逢農曆大年初一各廟宇門前的「搶頭香」行動,擠滿一大堆信眾,各拿一炷香,準備廟門一開就衝第一個進去搶插「頭香」,以便得到神明的最先保祐。這種只顧自己被保祐而不惜爭先恐後的自私自利迎向,充分顯現這種信仰的功利色彩。

再舉媽祖遶境發生的現象來看,也充分暴露這種信仰的功利主義。媽祖的鑾轎在遶境時,經常發生兩個陣頭為了搶轎爆發衝突,兩個分別穿紅衣和白衣的陣頭,雙方拉扯,「紅白對抗」,醜態盡出。這種搶轎的衝突,至今幾乎年年上演。再者,媽祖遶境時,隨行的信眾不斷出現為了搶「壓轎金」而衝突的場面。據云,拿到媽祖鑾轎駐駕使用過的壓轎金,焚燒祭禱就能得到媽祖的庇祐。許多民眾看到路旁綁著金紙的板凳,上前就搶。這些爭先恐後要爭取媽祖庇佑的信眾,所表現的自私自利行為,豈止功利主義所能形容?

「交替神主義」與功利主義的信仰,影響或投射到政治層面,則更嚴重。揆諸台灣各大廟宇,背後往往有政客操控或掛鉤。平常透過信眾掌握人脈,選舉一到,廟宇竟成為綁樁賄選的樁腳基地。台灣的政治大都和金錢與黑道掛勾,許多選民看到候選人有勢力,能夠有利自己就選他,不管它是國民黨或他黨,也不在乎其人品好壞。誰給我好處就選他,與哪個神明能給我好處就拜祂,本質完全一樣。而當政客與神棍結合,即害更甚!

猶有甚者,這些自清代移民帶進台灣行程至今的民間信仰,由於其神明都來自中國,使得原本就缺乏「現代國家」觀念的台灣人,更容易受神明的「原鄉」意識左右。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148-151。
(未完待續,撰於2013/09/09)
 

台灣史101問──書評(2)


(source: 《台灣史101問》,頁102。荷蘭時代轉口貿易示意圖,
台灣當時是個重要的貿易轉口站。)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3-10-23

*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海洋性格的台灣,遇到佔有主義的中國。

從生活、經濟的型態來看,三、四百年來的台灣社會,確實有著濃厚的海洋文化性格。如果以國際貿易與海洋商業根性來觀察,台灣的海洋性格,從荷蘭時代便已展現出來,甚至有學者說,台灣的開發與世界的走向海洋時代,大抵同步而行。荷蘭人來台灣之後,經營糖、米、鹿皮等外銷,並且在台灣發展轉口貿易。台灣不但已經顯現出以外銷為導向的經濟雛形,而且台灣也已扮演遠東貨物集散中心的角色,用現在的話說,簡直成為亞太營運中心。這種以外貿導向為主的經濟雛形,使台灣有別於中國大陸上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鄭成功接受何斌的建議,攻取台灣。何斌在給鄭成功的建議書中,特別提到台灣這個地方「橫絕大海,肆通外國,置船興販……移諸鎮兵士眷口期間,十年生眾,十年教養,而國可當,兵可強,進取退守,真足與中國抗衡也。」(詳見江日昇,《台灣外記》)其中所謂「橫絕大海,肆通外國,置船興販」,指的就是台灣可以發展國際貿易。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89-90。

刮分台灣純為經濟爭奪。

荷蘭人入台的第二年,西班牙不甘示弱,也自馬尼拉派兵佔領台灣北部,與南部的荷蘭人展開殖民及商業競爭。經過16年的競爭,最後在嘉南平原上擁有米、糖、鹿皮等經貿大宗的荷蘭,趕走了在經濟發展上居下風的北部西班牙人。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95。

荷蘭人的外勞政策。

1624年荷蘭人佔領南台灣,以大員(今台南安平)為政經中心,嘉南平原為其腹地。輸出品除了鹿皮之外,糖也重要起來,米則後來跟進。荷蘭人為了在台灣發展經濟作物甘蔗與稻米,需要許多人手。由於原住民族耕作技術係採粗耕,不善於甘蔗、稻米生產,因此荷蘭人乃設法從中國閩南引進閩南人來到台灣。用今天的用語來說,這是「引進外籍勞工」,所不同的是,今天引進外籍勞工是以低廉工資為考慮,當年是以工作技術為目的。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98。

荷蘭在台灣的剝皮經濟。

荷蘭在台灣的統治,畢竟是殖民統治,所有的盈餘及稅收,並不適用在台灣的內部建設,回饋給住民,而是解送回阿姆斯特丹總公司,分配給股東。1650年代左右,聯合東印度公司在台灣的每年純益約40萬荷幣(相當於四噸黃金),難怪一位荷蘭總督說:「台灣真是公司的一頭好乳牛。」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103。

台灣人民,有大格局的海洋性格,政府管得越少,民間經濟越旺盛。

鄭經退守台灣後,繼續重用乃父鄭成功所賞識的諮議參軍陳永華,升他為勇衛,相當倚重他。在陳永華的規劃下,東寧政權循著兩個方向發展,一為中國化,一為國際化。前者著重在文教方面;後者則是發展國際貿易,是東寧政權生存發展的實力。
台灣自荷蘭時代以來,即發揮了海洋文化的性格,開始與世界通商往來,鄭經時代更充分發揮台灣海島貿易的性格,展現海洋文化的商業特性。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109。

外洋來的殖民者,反而尊重本地母語,為了溝通,創羅馬拼音,以協助原住民語文傳承。

荷蘭的傳教士,不像中國國民黨,一來就不准本地子弟講本地母語,相反的,他們學會原住民語言(當時所在範圍是西拉雅語),進而用羅馬拼音文字,寫成西拉雅平埔語的《馬太福音傳》和《基督教要理》及〈祈禱文〉、〈十誡〉等各種教義書。原住民終於有了「我手寫我口」的文字,這就是台灣史上著名的「新港文」(因為在新港社最盛行)。1647年,荷蘭人在幾個西拉雅部落開辦主日學(Sunday schools),學童逃學還會被抓回來打屁股。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112。

反攻大陸,是華人殖民台灣的口號。

266年之後,蔣介石的中國國民黨政權也撤退來台灣,以台灣為根據地,標準「中興復國」、「反攻大陸」的口號。好在蔣政權的「反攻大陸」只流於口號,而沒有真正付諸行動,至多僅於1950年代初期在中國大陸沿海島嶼發動幾次小規模的攻擊而已。蔣政權未能發動「反攻大陸」的實際攻擊行動,當然受制於美國的約制,美國只願協助防守台灣抵擋共產中國的攻擊,但不幫助蔣政權用軍事行動攻擊中國。蔣政權因此穩守在台灣,台灣免受戰爭之苦,成為一個實際獨立於中國北京政權之外的政治實體,致力於經貿發展。
撫今追昔,兩相比較,我們發現鄭經將「反攻大陸」付諸行動,使得東寧國在台灣的經貿發展成果冰消瓦解;蔣政權的「反攻大陸」只是口號喊喊,真正在台灣致力於經貿發展,卻使得台灣成為世界第14大貿易國,躍居「亞洲四小龍」的行列。
歷史學者黃富三曾經指出:「在台灣與大陸分分合合的過程中,我們悚然發現,合併時竟是進步最小而社會最混亂的時代;反之,分離或發展自我性格時,卻是經濟繁榮、社會安定的時代。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115。

台灣羅漢腳的悲歌。

但是,並不是每個單身漢移民都有這種「天作之合」的機會。有許多單身漢,找不到「牽手」,無家室、無恆產、無固定工作,隻身一人謀生,最後淪為遊民,當時的台灣稱這種人叫「羅漢腳」。「羅漢腳」往往居無定所;天氣好時,還可以在路邊席地而睡,但一轉涼就難過了。農曆九月深秋,九降風揚起寒意,此時紅柿開始成熟,羅漢腳在寒風中看到柿子成熟,感慨時令,自忖身世,忍不住悲從中來,所以有「紅柿出頭,羅漢腳目屎流」的俗諺,充分道出這些遊民的辛酸。有的羅漢腳消極淪為乞丐,故台灣俗語中,又有「乞食(乞丐)伴羅漢」之語。
羅漢腳們「有路無厝」、「病無藥,死無蓆」、「冤無人哭」,生前既舉目無親、流離失所,死後更無人照料,遺骨暴露,聽任風吹雨打,於是民間善士,為之收殮,立廟祭祀,這便是「有應公」的由來。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123。

中國軍隊,不堪台灣民兵一擊。

1786年(清乾隆51年)的林爽文事件,清廷調動大陸四省的兵力才平定;好大喜功、自稱「十全老人」的乾隆皇帝,還把鎮壓台灣的林爽文事件,列入他自詡的「十全武功」之一,足見此事件規模之大,其參與者也有60%是遊民。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130。

早期漢人在台灣的生存之道。

除了用武力強佔之外,採取非武力、但仍非光明正大的手段從原住民取得土地者,還有以下途徑:首先是交換土地;利用原住民憨直,巧言攏絡,常以些微之布、酒,換取大塊土地。例如1709年(清康熙48年),「陳賴章」墾號以豬酒花紅交換奎泵社原住民大加蚋堡的大片土地。
再者,如透過婚姻計策,利用平埔族以女子繼承之俗,入贅其家以得其土地;或與原住民結伴兄弟,或奉從其俗博其歡心,而得其地;還有一些漢語族人看準平埔族不識漢字,因此在與原住民立契約時,故意將界線寫得模糊曖昧,加入對自己有利、對原住民不利的條件……。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134。

原住民的漢化政策。

除了在耕作的改變之外,原住民族在面對中國強勢文化的進入,以及腐敗官府的壓榨,處於弱勢族群的他們,只能在政治上陸續歸化清廷,在文化上則逐漸被同化。雖然從整體台灣的原住民來看,猶有許多原住民地區是滿清帝國的政教所不及,但是在與漢語族接觸上首當其衝的「平埔族」(或稱「熟番」),則是在文化的霸權主義下,提早造成社會解體及文化淪喪。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140。
過去屬於南島語族的台灣原住民,沒有姓氏,多採「父子連名」,到了此時,許多人開始接受官方的賜姓,這些姓包括有:潘、蠻、陳、劉、李、王、戴、林、黃、錢、江、廖、三、張、斛、穆、莊、鄂、來、印、力、利、鐘、蕭、爐、楊、趙、孫、金、賴、羅、東、余、巫、莫、文、米、葉、衛、吳、黎、兵、蟹……。
漢姓是古代華夏父系宗法社會的制度,是建立在以男性為中心的父權社會的制度。平埔族多為母系社會,賜姓則多以一族或一社為一姓,結果在儒教「同姓不婚」的規範下,社族外的婚姻勢必造成族群與母系社會的瓦解。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142。 
(未完待續,撰於2013/09/09)

台灣史101問──書評(1)


(source: 玉山社FB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3-10-21

*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著者:李筱峰,1952年出生於台南縣麻豆鎮。當代台灣史研究極具代表性的學者,以近現代史及二二八為其研究重點。
出版社:玉山社
自序:〈立足當下,與台灣歷史對話〉
這本書值得一讀再讀,寫書評的目的乃希望此書能廣為人知,以瞭解台灣的歷史,做一個有內涵的台灣人,為避免悲劇重演,每個台灣公民,讀台灣史當所必然。

台灣自古就不是中國的領土。


荷蘭遂於1623年10月派員先到大員觀察,並進行要塞工事,但仍未退出澎湖,明政府只好以武力解決。雙方經過八個多月交戰,最後議和,在合約中達成三項協議:一、荷蘭退出澎湖;二、荷人退出澎湖後去佔領台灣,明政府沒有異議;三、准許荷蘭人今後來明帝國通商,明帝國商船也可以往台灣及爪哇與荷蘭人交易。這就是荷蘭人在1624年進入台灣,建立台灣史上的第一個統治政權的背景。可見此時的明帝國,並沒有認為台灣是其領土的一部分。17世紀時代的中國政府,都不認為台灣是他的領土,則何來「台灣自古即為中國領土」之說?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19-20。

清朝併吞台灣,馬關條約永久割讓給日本。

台灣隸屬於中國的時間,是在清朝統治的211年(1684~1895年)。然而,清帝國雖然併吞台灣,但並不把台灣視同其正規領土,而另眼看待台灣,採封山禁海之策,從1684年起,有上百年的時間,採嚴格的海禁政策,直到1875年以後,才真正開放移民。但是到了1895年的《馬關條約》,又把台灣「永久割讓」給日本了。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27。

過去的歷史教育,是把台灣擺在大中國的邊陲來看,因此不僅造成台灣學生對台灣的陌生,更使台灣學生的國家認同,發生嚴重的錯亂與模糊。此種結果,歷史教育難辭其咎。要解決以往歷史教育的弊病,忽略了以台灣為主體的國家定位,而把台灣史看成是中國的鄉土史是不當的。想跳開國家定位問題純粹談鄉土史,是無法真正了解台灣歷史的。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29。

台灣不斷被殖民統治,有不同的文化變易。

台灣文化隨著歷史上諸多外來政權的嬗遞變易,以及外來移民的不斷移入,因此呈現多元特性。除了原本的南島民族文化之外,也融入了來自荷蘭、西班牙、日本、中國的多樣色彩。加以與國際社會的往來交流,而吸收了世界多樣性的文化。中國文化是構成台灣文化的重要成分,母庸否認;但硬要說「台灣文化是中國文化的一部分」,那是意識形態掛帥的政治語言。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31。

原住民乃南島民族。

台灣在荷蘭人及大量漢語族人移入之前,則已居住有達數千、數萬年的原住民族,他們都屬於南島民族。從語言的觀點看,台灣的原住民(不論是所謂的「高山族」或「平埔族」),使用的語言屬於「南島語系」(Austronesian language family),或稱「馬來西亞玻利尼西亞亞語系」(Malaio-Polynesian language family),與南太平洋區域住民,像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玻里尼西亞……的語言同屬於南島語系。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33。

現在的台灣人有85%帶有台灣原住民的基因。

馬偕紀念醫院輸血暨人類學研究室林媽利教授,研究台灣的閩、客族裔(狹義俗稱的「台灣人」)的遺傳基因,發現台灣人的基因,大概有一半來自台灣原住民及東南亞島嶼族群(即屬於南島民族),另一半來自福建、廣東及亞洲大陸。59%父系血緣來自「唐山公」,但「平埔公」並沒有消失,應佔剩下41%父系血緣的大部分,47%母系血緣來自「平埔媽」。85%的台灣人都帶有台灣原住民)或東南亞族群)的基因。當今的「高山族」原住民,固然屬於南島民族,但非高山族的閩客後裔台灣人,其血緣與南島民族也有密切關係。

清帝國統領台灣初期,對移民台灣定有三大禁令,其中前兩項:一、嚴禁無照渡台,想渡航台灣的人,必須先在原籍地申請渡航許可證,才可渡台;二、渡台者一律不許攜家帶眷,即入台者不得招致家眷。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35。

多元傳承的台灣信仰與儀式。

平埔族人最常見的信仰是祖靈崇拜。南部西拉雅族有著名的「祀壺」信仰,他們相信西拉雅人的祖先「阿立祖」,將惡靈、邪靈收拾於壺瓶等容器中,因此,他們以盛水的壺罐供奉於「公廨」中。公廨是他們部落祭祀的地方,相當於西方的教堂。目前南部的許多村落、鄉間,仍保留有「公廨」,或稱為「公厝」者。今天台灣福佬人有拜「地基主」、客家人有拜「土地龍神」之習俗,係源自平埔族對祖靈「阿立祖」的祭拜。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43。

台灣最大族群的福佬系,使用的語言來自閩南語,但是與中國的閩南語並非全然相同,除了掺入了荷蘭語與日本話等外來語之外,也保留一些平埔族語言。再者,語言學上的「母語干擾」現象,也會在新學習的語言中產生:在學習新語言的過程中,因受母語的影響,不可能百分之百移入全新的語言而將原來的母語完全捨棄,必然有許多母語的殘留,或因母語的特殊發音而影響新語言的發音。台灣有許多地方有很特殊的發音,也有一些很特殊的用詞(借漢字表來表音,無法望文生義了解其意),將這些發音或語詞,對照閩南語的漳州音或泉州音,皆無該語音或語詞,此種現象極可能就是平埔族語言的殘留。學者簡炯仁就曾指出台灣話中許多語詞,像「龜毛」、「阿沙不魯」、喝酒喝得「馬西馬西」……,係源自於南部西拉雅語。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45。

原住民抗日戰爭──霧社事件。

霧社事件:1930年10月27日,霧社的賽德克族原住民,由於對日本警察的態度感到不滿,乃爆發了原住民的抗日事件。霧社事件發生的原因,除了前述長久以來對日本當局在管理上的不滿之外,真正的導火線卻是因於一場婚宴所引發的文化摩擦。1930年10月,霧社社群中馬赫坡社頭目莫那魯道家中,正在為社中的一對男女舉行婚禮,日本警察吉村正好經過,莫那魯道的兒子塔達歐莫那好意請警員入內敬酒,試圖伸手去握吉村的手。但是他的手上有血跡在,吉村嫌塔達歐的手不乾淨而拒絕受酒,塔達歐乃試圖強行敬酒,吉村便以手杖抵擋,雙方因此發生撲鬥。雖然翌日塔達歐攜酒前往派出所賠罪,然而吉村卻不領情。吉村的態度令當地原住民社眾相當不滿,於是新仇舊恨一湧而上,乃決定先發制人,起來反抗報復。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57-58。

原住民對抗國民黨的統治……。


原住民歷經歷代外來政權的高壓宰制,到了中國國民黨政權撤退來台後,已無力進行大規模的反抗。但是在白色恐怖的威權統治下,卻發生層出不窮的對原住民領袖的整肅捕殺事件,最典型的例如1954年的林瑞昌、高一生、湯守仁案。具有全島聲望的復興鄉泰雅族領袖樂信瓦旦(漢名林瑞昌),以及上述的阿里山鄒族領袖高一生、湯守仁等人,因為提出原住民自治的要求,不幸遭中國國民黨當局逮捕處決,禍延多人,並及後代;再如1969年的山地青年團案,也是國民黨統治當局整肅原住民菁英的案例之一。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59-60。

“光復”台灣,就是清算台灣。

台灣在「光復」一年四個月後,爆發了228事變。事變後,台灣的經濟並未見好轉,尤其此時的國民黨政權在中國大陸上正面臨共產黨的革命,國民黨政權統治下的大陸經濟體系正迅速走向崩潰,台灣受其牽累,加劇台灣經濟的混亂。1949年6月台灣的物價指數,已是「光復」之前的七千倍,人民生活之困苦可以想見。令人難以忘懷的「四萬元換一元」的新台幣發行,也在此時開始。
李筱峰,《台灣史101問》(台北市:玉山社,2013),頁76。
(未完待續,撰於2013/09/09)
 

2013-11-06

修行之殺很大


 2013-11-05

人出生,就不斷在修行,面對禁忌、壓力、人情事故、生老病死,生時肉體要求存,死時靈魂也須煅煉,人性行為由存活鬥爭順化為奸邪狡詐,也能過一生,其徒眾多成為妖魔族群,受愚民崇拜,,,,

生活求存逆化惡境,轉我執為大愛,肉體所慾日稀,化為行動實踐,此等人則是靈肉雙修,有天命。
台灣神的信仰,具本土性質,有血有肉,有歷史紀錄,非空幻玄學,他們用大愛成道,認識他們就是靈肉雙修,有此信仰的台灣人才會無怨無悔,憨憨保台。
(撰於2013/11/05)

無形保台天機詩,,

 
2013-11-04

,,,超越世俗的想像
唯一真神,不是唯一
...........
在第七天講座
執念地神,基督的天使,在焉
應元主部首座,開壇說法,空中妙有,空亦不空
.........
 
萬靈共鑑,今古之趣,賞心贊歎,有味道
日台一脈相承,信乎不信,厄時有運
天成其相,地接其形,無形搞定,有情繼認,就是天機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