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18

台灣苦悶的歷史-我見我得(4)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

(picture source: CNN)

*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中國的統治最會製造族群對立,到2008年的今天,阿九執政,此等摩擦更甚。

但清朝對移民的壞印象無法消除,移民全部被視為危險分子,如何嚴加管理成為治台的根本方針。清朝立刻公佈「台灣編查流寓例」,對「流寓者」加以種種的限制。單身沒有職業的稱為「逐回過水」,強制遣返大陸的原籍地,對於今後想前往台灣的,設「三禁」嚴加限制。

(1)欲渡航台灣者,先給原籍地方照單,經分巡台廈兵備道稽查,依台灣海防同知審驗批准。潛渡者嚴處。
(2)渡台者不准攜帶家眷。業經渡台者,亦不得招致。
(3)粵地屢為海盜淵藪,以積習未脫,禁其民渡台。

這裡特別要注意的是三禁最後一項對客家的歧視。有人說這是出於施琅的私怨。施琅是福建省晉江縣人,他跟先當海盜後來幫助鄭軍的潮州地方客家作戰,吃了不少苦頭。

不過移民中客家人比福建人更多橫暴之徒,似乎也是事實。平定朱一貴之亂(1721年),而且在後來的經略上大展雄才的藍廷珍的幕僚藍鼎元(福建省漳浦人),描述當時客家移民的生活,其中有這麼一段:

「廣東饒平、程鄉、大埔、平遠等縣之人赴台傭雇佃田者,謂之客仔。每村落聚居千人或數百人,謂之客莊。客莊居民朋比為黨。睚眦小故,輙嘩起爭,或毆殺人匿 滅其屍。健訟,多盜竊,白晝掠人牛鑄鐵印重烙以亂其號。凡牛入客莊,莫敢向問;問則縛牛主為盜,易已牛赴官以實之。官莫能辨,多墮其計,此不可不知 也。」(摘自「平台紀略」所載「與吳觀察論政治台灣事宜書」)

客家的「客」意指和主人相對的客人,也就是外鄉人,在大陸就有這個稱呼。不論客家、福建人或廣東人,同屬漢族毫無疑問。只因定居華南的時期晚了一些,就被 套上這個稱呼,受到輕視。他們因為人數少,特別團結,有特殊的風俗習慣和語言,而且好鬪,這也助長了別人對他們的戒心和輕視。
這等於主張先有鷄或先有蛋,無法下定論。
王育德著/黃國彥譯,2000,"血汗的累積",《台灣.苦悶的歷史》,前衛,pp.68-69。

渡海來台,不怕死的移民很偉大,這些才是台灣人的祖先。


渡台的限制,字面上有如金科玉律,其實還是有許多空隙可鑽,這是中國官場的通病。當官的只要送紅包,就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福建沿岸是所謂沈降海岸,彎彎曲曲,港口很多。台灣西海岸淺灘,便於上岸。偷渡者不絕於途。當時的帆船,大的可載二十五、六人,小的可乘十七、八人。偷渡 者如果是男子,就偽裝船夫,蒙混檢查人員的耳目。每艘船有七、八人是這種偽裝的船夫。如果是老弱婦孺,就藏在船底等處的暗艙內。專門安排偷渡就是所謂「客 頭」。

船隻由於超重或技術欠佳而遇難的情形,屢見不鮮。航海期間,如因錢財等事和船夫爭吵,就被推落海中毫不留情,黑話叫做「灌水」。隨便找個島,偽稱是台灣, 騙偷渡者上岸,黑話叫做「放生」。在離岸尚遠的地方強迫下船,讓偷渡者在泥沙中掙扎,黑話叫做「種芋」。坐視偷渡者被海浪沖走飽灌海水,黑話叫做「飼 魚」。
王育德著/黃國彥譯,2000,"血汗的累積",《台灣.苦悶的歷史》,前衛,pp.70-71.

台灣雖然比大陸有生活的保障,但「台灣錢淹腳目」(遍地黃金淹過足踝)的傳說根本就是誇大其詞。在急速的開拓發展的背後,究竟流了多少移民的血汗和淚水?

台灣話把鄉下叫做「草地」。台灣西南部平原,由於冬天是乾季的關係,野草長得跟人一樣高,遍地叢生,因為這種自然景象,才產生這個稱呼。草地是鹿的最佳棲息場所。開拓就是開闢草地化為田園。
王育德著/黃國彥譯,2000,"血汗的累積",《台灣.苦悶的歷史》,前衛,p.76。

因為沒有政治理想,朱一貴與林爽文的抗暴,皆因此失敗。


典型的例子就是朱一貴的叛亂。一說朱一貴原為鄭氏部將。他在台南東南方窮鄉僻壤-羅漢門養鴨為生。當時鳯山縣的縣知事出缺,由台灣知府王珍耽於淫樂,只顧苛歛誅求。朱一貴以打倒貪官污吏反清復明為口號,揭竿而起,四方不斷有人呼應,移民的大軍七日而席捲全島。

叛亂擴大得這樣迅速,可以推想移民的反清情緒如何強烈。朱一貴被奉為義王(亦稱中興王)建年號「永和」。移民的要求是正義、法治與和平。

到六十五年後的林爽文之亂為止,按照計算,移民之間已有兩代的交替,其中也夾雜許多新移民。復明的意識當然已經淡薄,林爽文自稱「盟主」,已無專制君主的色彩,建年號「順天」,只凝視著現在的命運。

林爽文是台中地方的移民中的有力人士,為官府所迫而起兵。特徵就是利用從大陸帶進來的天地會這個祕密組織來擴充勢力。在這裡打個岔,國民政府的學者認為天地會是由鄭成功創設,首先就跟史實不符,想捧鄭成功,反而弄巧成拙。

據說,福建九連山少林寺僧在1718年(康熙五十七年)清廷征討西藏時曾立下大功,後來招致清廷的猜忌,受到壓迫,因此才潛入地下,組織天地會,是為濫觴,有所謂「三六誓」「二一則」之類的迷信儀式和封建規律。

天地會是中國的封建社會所產生純中國式的政治結社,其後盤踞在中國的黑社會很久。孫文革命時也不得不和這個組織攜手,上海鼎鼎大名的青幫、紅幫即係其衣鉢。不僅如此,在背後支持國民政府的藍衣社、CC團等特務組織,本質上也屬於這種組織。

後期以經濟上的意義為主的叛亂,無法像朱一貴、林爽文之亂那樣,規模及於全島。這是因為當時整個島還沒有發展到經濟上的利害完全一致的階段。不過,叛亂的主謀者多為地方的經濟領袖或知識階段。

朱一貴和林爽文的叛亂,一度有控制大局之觀,後來為什麼都慘遭失敗?研究這個問題,是台灣人不能忽視的重要工作。這裡因為篇幅有限、無法詳論,必須指出的就是,當時移民缺乏明確而且一致的政治理想。

王育德著/黃國彥譯,2000,"血汗的累積",《台灣.苦悶的歷史》,前衛,pp.82-84。

漢人來台互相爭奪地盤,清朝無能放任的態度,是主要原因?順勢利用各族群的衝突,借以鞏固統治台灣的政治地位。

最典型的例子見於宜蘭地方的開拓過程。1796年(嘉慶元年),漳州幫吳沙得到官府的特別許可,招募漳州、泉州、客家的流民進行開拓,由於吳沙本身屬漳州幫,應募的流民中,漳州幫有千餘人,泉州幫兩百餘人,客家人只有數十人。

土地的分配,自然而然地漳州幫有優先權,泉州幫分到少許,客家人根本分不到。泉州幫和客家人很不滿,向官府控告,但官府插不上嘴。
1800年,泉州幫和客家人之間發生衝突,泉州幫死傷甚眾,有意放棄土地逃往外鄉。漳州幫加以挽留,每人另外分給四分三厘(十分等於一甲)的土地,表示慰問。

1806年(嘉慶十一年),漳州幫和泉州幫在台北方面發生衝突,泉州幫打敗,很多人逃到宜蘭地方,當時的泉州幫予以庇護,向漳州幫報一箭之仇。

當時客家人和阿里賽社蕃,夙對漳州幫的橫暴懷恨在心,也幫助泉州幫,但是無法打敗漳州幫,結果好不容易得到的土地又被收回。

台灣有一句俗話:「蔡抵蔡,神主摃摃破。陳抵陳,擧刀仔相殘。」意思是說「姓蔡的跟蔡的碰上頭,連祖宗牌位都砸爛。姓陳的跟姓陳的碰上頭,就白刀子進紅刀子出。」這是對更趨嚴重的分類械鬪的情況-同姓宗親之間如果利害不一致也會流血殘殺-所做的諷刺。

清吏沒有鎮壓分類械鬪的力量,只能警戒分類械鬪發展為反政府的叛亂。實際上,分類械鬪發展成叛亂的例子很多。因為收受賄賂的清廷官吏偏袒其中一方。

一旦變成叛亂,清廷官吏就公開招募「義民」進行掃蕩。叛軍如果是福建人,義民就是客家人,叛軍如果是漳州幫,義民就是泉州幫或客家人,叛軍如果是三種移民混合而成,義民就是高山族。義民的本質,說是假借效勞政府的名義圖謀私利的敵對者,也不為過
王育德著/黃國彥譯,2000,"血汗的累積",《台灣.苦悶的歷史》,前衛,pp.85-87。

黑水溝,指的是何處?瞭解1800年代的台灣移民史,有敘述曰……

台灣海峽不是只比多佛海峽寬一些而已。澎湖島和廈門之間比較寬廣的部分,海流形成漩渦,翻騰汹湧,叫做「烏水溝」。這是因為來自北方的寒流和來自南方的暖 流在狹窄的海峽相遇,產生帶狀凹陷的潮流,成為船隻難行之處,到近年為止,還有軍艦常此遇難。從前的航海者只能祈求媽祖保佑。

而且還有聞名的颱風來襲。關於颱風的語源,說法不一,筆者贊成「台灣縣志」中以「風篩」為颱風的說法,即所謂:「激風(颶)孕雨四面環至,旋舞於空中 也。」台灣人稱颱風為hong-thai,即hong即風,thai即篩,和「台灣縣志」的說法吻合。總之,台灣海峽如非徹底抱定決心是無法橫渡的。

即使九死一生橫渡成功,也還有可怕的風土病在前面等候。風土病的代表是瘧疾(俗稱寒熱病)。征台之役、法國艦隊佔據澎湖(1884~1885年)、日本禁 衛師掃蕩島內,在這幾次作戰中,日軍和法軍的損失幾乎都是由於瘧疾而造成的死亡,由此可知其可怕的程度。移民篤信醫藥之神保生大帝(亦稱大道公、吳真人) 比航海之神媽祖有過之而無不及,也是這個緣故。

語言方面,由於福建籍移民佔絕對多數,客家移民為了生活上的方便,不得不通曉福建話。福建話大體上已經獲得通用語言的地位。福建籍移民又因漳州幫、泉州幫 雜居各地,語音發生混淆,逐漸形成新的通用語言,即所謂「不漳不泉」的台灣話。和福建地方複雜錯綜的方言分佈比較之下,才會發現彼此的岐異嚴重到什麼程 度。世間的學者認為「不漳不泉」是廈門在台灣流通的結果,其實台灣話和廈門話在輕聲、重念、詞匯方面顯然不同。

螟蛉子的流行是台灣特有的風俗之一。如眾週知,尊重男性血親的宗法制度在中國有悠久的傳統。但移民由於女人不夠,無法隨心所欲結婚成家,然而又不能沒有後 嗣,就產生收養陌生人為養子的習慣。螟蛉子通常是花錢買八、九歲到十五、六歲的少年來養育,甚至也有逕收年紀差無幾的男子為養子,讓他叫自己「老爸」的例 子,但很少見。中國人認為這個習俗是「異姓亂宗」,很瞧不起。

女人不夠,當然提高了女性的地位。「男尊女卑」在中國只是表面上如此,在台灣,女人尤其有很大的發言權。女人在自己的名義下擁有財產,對丈夫遺產的分配插 嘴干涉。竹越與三郎也有如下的說明:「猶如英國男女間的關係,到殖民地自然一樣,呈現女尊男卑的現象,中國本土家庭的倫常,到男多女少的台灣殖民地,不得 不產生若干變化。」(摘自1905年9月發行,竹越與三郎著「台灣統治志」502頁)
王育德著/黃國彥譯,2000,"血汗的累積",《台灣.苦悶的歷史》,前衛,pp.94-96。

(未完待續,撰於2009/01/31)

延伸閱讀:
台灣苦悶的歷史-我見我得(3)
台灣苦悶的歷史-我見我得(2)
台灣苦悶的歷史-我見我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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