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5

律師:法官一度說沒法咬上扁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8/11/13 04:34 蔡慧貞/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昨日指出,在昨天凌晨的聲押庭中,法官一度當庭表明心證,質疑檢方聲請羈押前總統陳水扁的證據力不足,甚至明白問檢方說,「這幾個人(指陳鎮慧、林德訓、馬永成等人)的筆錄,還沒有辦法咬上陳水扁,怎麼可以說他犯罪嫌疑重大,需要羈押?」但最後卻裁定羈押,令他們相當詫異。

據了解,檢方主要以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和力麒建設公司相關案子的偵辦內容,做為辯論和聲押陳水扁的主要依據。扁委任律師鄭文龍指出,聲押庭辯論過程中,法官當庭表明心證表示,「國務機要費性質和特別費一樣,所有首長都有,總統不可能沒有」,法官也認為,馬英九特別費案已經判決確定,「沒有必要不尊重這個判決」,因此國務機要費性質應依馬英九案見解,以大水庫、小水庫理論。

此 外,鄭文龍也表示,法官在閱覽了特偵組提供有關國務機要費案、龍潭案、力麒案,包括林德訓、馬永成、陳鎮慧等相關人員筆錄時發現,檢方在偵訊扁時,雖將 「扁珍混在一起」詰問,但連法官都說,「看筆錄內容也沒指涉陳水扁,還沒有辦法咬上陳水扁,怎麼可以說他犯罪嫌疑重大,需要羈押?」法官質問檢方說,「特 偵組有什麼依據認定會串供?

扁委任律師更向法官表示,九個關係人已被收押,如何可能再串供,而且檢方筆錄都做了,該搜索的也搜索了,該取得的供詞也都了,「還有什麼好串?」最後,法官更問檢方,認為未來有誰會串供?結果檢方答以,「馬永成、林德訓,吳淑珍陳致中等」,但律師認為,吳的偵訊已做,口供已取得,「無勾串可能性」;而陳致中涉及國務機要費的繳款單部分,若依李前總統和馬英九的大水庫理論,亦不構成犯罪。

最 後,檢方再提出,「在龍潭購地案中,時任行政院長的游錫?還未偵訊。」扁律師認為,這根本是檢方故意不約,留下一人,以做為收押陳水扁,避免串供的理由。 實際上,游是行政院長,當時負責相關業務主管都已完成口供,為何獨不傳游?法官也當場問檢方,「為何不傳?」其時,開庭氣氛有些尷尬。

聲押庭至此,鄭文龍一度樂觀認為,扁不會被收押。但在等待地院做出最後裁示時,隨著時間不斷流逝,「等越久,心裡越毛」,才開始感到情況不妙,最後終究一如扁所預期,地院裁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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