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10

承認學歷到應考證照的距離有多遠?

承認中國學歷除了擠壓到台灣就業市場之外,在「攏是假」的中國,畢業證書除了可以用錢買,還可以指定跟誰同屆甚至同班!

/番薯枝葉代代傳

 馬陣營敏感度果然強過連宋,所以中國學歷、考照問題在基層延燒,馬營以電光石火之速絕地大反攻,想把「承認中國學歷」和「考取證照」作超完美切割,我身 邊一位馬迷問:『如果承認了中國學歷卻不能考相關證照,那這算哪門子承認?承認個x啦!』這個問題我只能請他上網就教馬英九,若問我,我只能用冷笑回答。

  馬英九正式承認了中國學歷之後,不管馬有沒有作任何配套措施(筆者論點就是配套無用論),如果我們先把焦點focus在醫師,對於兩種人會產生立即影響,一種是到中國大陸拿學位的台灣人(持中華民國籍),一種是中國大陸念醫科的中國人(不論其來自名校、野雞學校)。

  台灣專技高考醫師考試分試規則中,第六條乃針對中華民國國民作規定,其中第一款的內容包括: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醫學系、科畢業, 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就有資格考取醫師執照。需要說明的是,如果中華民國國民持國外學歷者其學校所在的國家或地區是美國、日本、歐洲、 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香港,就可以直接考照;如果非來自上述國家,那得先考過教育部學歷甄試,通過後始取得「考醫師執照」的資格。如果馬英九承認 中國學歷,那「中國」學歷的位階等同美、日,台商子女或台生只要在中國任何一家醫學院畢業都可以取得考醫師執照資格,退一萬步講,如果馬英九用「嚴選」的 方式漸次開放,他多承認一間醫學院校,就多了若干人次可以參加台灣的醫師執照考試,並不存在所謂「承認學歷跟允許考照是兩回事」,學歷被承認等同取得考照 資格。話說回來,如果今天承認了某國的學歷,卻不允許持有該國學歷之人享有應有權利,這也說不過去。馬英九最大的錯不是錯在承認中國學歷之說,而是昧於事 實,不知道承認中國學歷等於讓持中國學歷者取得在台灣考取種種證照資格,馬只知道「搶飯碗」這種議題在基層對他很傷,卻不知傷他的源頭正是他所提出的承認 中國學歷之說。

  同一法規的第十三條,規定了「外國人」應台灣醫師考試的條件。這就延伸到另一個問題,中國人算不算外國人?很簡單,未持有中華民國國籍之人當然對我們 而言就是外國人。回到該法規第十三條,該條說明若外國人具有「(台灣)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醫學系、 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也得以應考台灣的醫師考試。這好到了誰?這比前述台商之後或是台生的議題更嚴重,畢竟台生還算少數,如果 這一條放寬到承認了中國學歷,中國大陸的醫科畢業生就可以考台灣的醫師執照,道理如前述,沒有「承認學歷」卻「不許考照」這種事,台灣還是個講法律的國 家,既然「承認學歷」,對方自然可以享受「學歷被承認」之後的權利。

  醫師如此,藥師、牙醫師、中醫師、獸醫師、護士、復健師、營養師、放射師、老師等亦然,「承認學歷」之後,立刻就面臨有一大群人虎視眈眈的等著搶應考 證照的機會,考上了,再來就是搶飯碗,搶到了,下一步就是搶薪水,餅就那麼大塊,多一個人分,其他人就少一口(所以我堅持「配套無用論」,不存在配套!多 一個中國籍醫師或持中國學歷醫師在台灣找到一個工作,台灣就少了一個醫師的工作機會,其他任何證照亦然)。

  期待馬陣營會用我聽得懂的話告訴我「承認學歷」為什麼「無關證照」,又,承認學歷的用處究竟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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