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28

烏龍新聞有如魔音穿腦

/ 呂一銘 2008/01/29

如果不是因緣際會,兩年多來主持撰述報紙觀察報告和每月錯假新聞紀實的工作,恐怕很難相信台灣媒體會墮落到這般地步!

即便不去計較新聞主觀建構的編寫操弄(按:容易因立場的不同,難以辨明),光是依新聞專業的ABC原則,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則數,除雞毛蒜皮不計外,幾 乎平均每天都有一至二則以上,像二○○七年全年便高達五○六則,比二○○六年全年一三二則多近四倍(最新報告請參閱新防會網站http: //www.bdf.org.tw/fame/epaper.php),如此經年累月下來所產生的負面效應,無形中污染了社會的是非和道德標準,對閱聽大 眾是非常不公平的,對一般不可能每天看五份日晚報以上的普羅階層來說,更像是「魔音穿腦」,害死人不償命,新聞工作者的良心能安嗎?

有專家預測包括報紙在內的十種行業,在十年後會收攤,去年瑞典每日新聞Dagens Nyheter還推出世界第一款報紙手機,可直接免費瀏覽該報網站,便是一種因應之道;然新聞媒體的萬般興革,莫若贏得社會信賴重要!據世界經濟論壇 (WEF)今年元月十七日公布在六十個國家地區進行的「二○○七年人民之聲」調查,結果在八種職類中,新聞記者是繼政治人物後,讓台灣人民最不信任者,信 任度僅有十%,政治人物則殿後剩六%。足見台灣新聞專業水準亟待提升,媒體改革勢須回歸公信力的建立。

台灣報紙之所以會錯假新聞不斷,並非不懂傳播理論,和認知「真實」是新聞的生命,但因缺乏嚴謹的專業態度,及認真查證的精神,致隨意將爆料或傳聞作報導,且有轉述謬誤的報導,猶為電視引用,以訛傳訛,不啻自毀公信力。

台灣和日本的媒體表現相近,東瀛知名的「媒體法」學者松井茂紀教授就曾說過:「日本的媒體一樣處於四面楚歌,目前人們要求媒體必須對其表現、報導負起社會 責任的訴訟案件有增未已。而法院對媒體審判的態度,更趨嚴格,包括民事賠償金額的遞增。」由此不難看出,閱聽大眾對媒體已產生一種相對的抵抗權,新聞自由 不再無限上綱,就連美國最高法院和傳播學界也都認同,新聞媒體除了自律、他律外,更須有「在法律之下」(under the law)的認知,始能端正民主法治的風氣,實不能恣意妄為矣。

(作者為前台灣新生報發行人兼社長)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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